关于组织选派青年博士参加全省第九批“博士服务团”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7-15浏览次数:1150

鄂二师院党组〔202014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开展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拟选派2名博士参加第九批“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服务锻炼。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2、获得博士学位;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确有需要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

二、服务锻炼时间及岗位安排

第九批“博士服务团”主要派往我省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所属县市和神农架林区,适当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根据博士本人专业领域和特长,一般安排在县直专业技术部门或县域重点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

三、相关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其派出单位的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博士服务团”成员公休假和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服务锻炼期间,往返服务地和家庭所在地的交通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因公出差费用由接收单位负责。服务锻炼期间,省委组织部、团省委按照每人12000元的标准拨付调研工作经费,从省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分别给予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工作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应按照条件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特别是要注意从重点培养对象、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担负一定科研或管理职务的“双肩挑”人才中遴选推荐优秀人才。

各分党委、党总支请将拟推荐人选的《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于2020720日前报组织部。

报名联系人:熊寅墨

报名地址:行政楼406办公室

联系电话:87943668

附件: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组织部               

                                           2020年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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