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校第八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1380

各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党校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校党校研究,决定举办党校第八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预备期间尚未接受系统教育培训的预备党员。已参加学校“扬帆起航计划”--大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并顺利结业的预备党员可不再参加。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81011日至1018 日。

(二)培训内容:见《党校第八期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安排表》(附件1)。

三、培训要求

1.组织学员报名。各党总支填写《预备党员培训班统计表》(附件2),于93017:00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报送党校办公室。各分党校推荐一名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的学员担任小组长,负责培训的组织、考勤。

2.组织学员自学。课外自学内容主要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2018年全国两会等为主要内容,并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相关要求和讲话精神。学员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学习心得,并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校学员登记表》相关内容。

3.严格培训管理。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在培训期间如有外出实习等教学安排,请分党校在930日前与党校联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应提前书面履行请假手续,经分党校批准后报学校党校备案,并根据情况由各分党校自行补课。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协同学校党校做好培训管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党校将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报送结业材料。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各分党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该期培训班结业名单(附件3)、培训工作总结等资料(加盖公章),送交学校党校办公室存档。同时,认真做好党校学员登记表、学习心得、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培训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及时存入学员档案。

 

附件:1. 党校第八期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 预备党员培训班统计表

3. 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名单

4. 讨论内容(供参考选择)

5. 自学内容(供参考选择)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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