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院党组〔2018〕21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7003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执行省委高校工委《2018年高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突出政治标准,加强精准调控,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程序、高质量地完成发展党员工作。

二、指导计划

2018年,省委高校工委下达给我校的发展党员指导计划数共560个。机关党委、各党总支2018年指导性计划数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要把是否真学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严格按照党章要求,把忠诚于党、忠诚于核心的优秀分子发展成党员,决不能降格以求。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学校党委和各党总支领导把关作用。

(二)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客观分析党员队伍现状和变化趋势,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将总量计划和结构计划逐级分解到各党支部,逐级抓好督促落实。要向教职工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师生倾斜。要提高总量调控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大指导和跟踪督办力度,实时监控指导性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对计划进行微调,力求精细精准,防止指标失控滥用,确保新发展党员高质量。

(三)严格程序,加强具体指导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加强日常指导检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规定的5个环节25个步骤,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督促各党支部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组织员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四)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评体系,作为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员工作年终述评考重要内容。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程序, 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要进行责任倒查,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一览表



                                        党委组织部

                                   2018613



附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8年发展党员

指导性计划数一览表

序号

党总支名称

总计划数

其中学生发展党员计划数

其中教职工发展党员计划数

1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12

12

0

2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38

38

0

3

文学院党总支

65

65

0

4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58

58

0

5

数学与经济学院党总支

49

49

0

6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51

51

0

7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

38

38

0

8

计算机学院党总支

59

56

3

9

管理学院党总支

67

66

1

10

艺术学院党总支

54

53

1

11

体育学院党总支

28

28

0

12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党总支

37

37

0

13

机关党委

2

0

2

14

图书馆党总支

2

0

2

合计

560

55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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