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依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评学实施方案》(院质评〔2023〕5号)的规定,我校将启动2023-2024 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学范围
(一)评学主体:全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外籍教师可不参评。
(二)评学对象:教师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所授课班级(除公共选修课不参评,其余课程类型均在评学范围之内)。
二、评学时间
教师评学时间为6月18日—6月25日。
三、评学形式
教师通过“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在线评学,可采用电脑端或移动端完成评学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一)电脑端:
教师登录“https://zpc.hue.edu.cn/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网站-友情链接-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账号为“一卡通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成功后点击“教学质量评价系统-首页-教师评学”,点击“评学”给授课班级评分。
(二)移动端:
教师关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索引-评教系统”,账号为“一卡通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成功后点击“评价中心”,点击“去评价”给授课班级评分。
(三)特别说明:
部分公共课程,存在一门课程的学生主体来自多个不同学院、班级的情况,教师在评学过程中可使用一键评分功能,将第一列的班级评分应用到本课程的所有班级中,评分完成后选择提交。
评学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加入问题沟通群反馈,QQ群号:603452273。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