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鄂二师院行发〔2022〕40 号)安排,学校将于2024年参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第二类第二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为做好各学院自评自建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要求,望各学院落实。
一、审核评估宣传部署阶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
(一)成立学院评建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
成员:学院班子其他成员、系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科研办公室主管、党政办公室主管、学工办公室主管、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工作组应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指定一位联络员负责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联系。联络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送质评中心。
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任务。
2. 制定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检查审核评估任务落实情况。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学习审核评估文件精神。
3. 负责学院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各教学环节规范和相关各类评估工作的开展,及时向质评中心反馈各类审核评估信息。
4. 负责学院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有关材料电子资料准备及文字撰写工作。
(二)组织学习与宣传审核评估知识
在学院网站增设审核评估专题内容,多种方式灵活开展面向全体师生的新一轮审核评估知识学习,做到全员知晓审核评估工作意义和相关知识。3月底前完成。
(三)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评建工作小组成立后,应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会,动员和部署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学校文件拟定符合学院实际的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注:4月15日前,各学院需向质评中心提交《教学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附件4)。
二、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0月)
(一)自查自建(2023年4月-2023年8月)
1. 完善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应按照2022年8月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附件2)、《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详细说明》(附件3),发现问题,形成《自查问题清单》(附件5),在此基础上修订学院教学管理文件,建立健全相关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注:自查自建相应工作应有过程性记录材料。5月30日前,各学院需向质评中心提交《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电子版,标注新修订内容)。
2.开展教学文案检查。各学院制定工作计划,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教学文案的自查,确保文案质量。教学文案检查时间范围为近三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自查标准参照附件1相关文件。
(1)课程考核材料
主要自查课程考核是否符合课程大纲,考核内容和方式与课程目标是否一致,试卷命题是否合理,考核评价标准是否科学;课程考核分析是否指向课程目标达成,改进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试卷命题与评阅是否规范等。
(2)毕业论文(设计)
主要自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论文(设计)成果是否支撑相关的毕业要求达成;过程管理是否规范等。自查内容有:
①毕业论文(设计)课程大纲和评分标准;
②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总体成绩单和评分结果分析报告;
③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阅表、答辩记录表)。
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B2.3.2要求。
(3)实习档案
自查内容有:①实习课程大纲和考核评分标准;②实习(实训)计划;③学生实习手册;④实习达成情况分析;⑤学院实习总结报告。
(4)培养方案与课程大纲
培养方案:2017、2021版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由学校统一印制。
课程大纲:2017、2021版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课程大纲。课程大纲按照学校统一模板,按专业分类整理。
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B2.1和B2.3.1要求。
3.课堂教学自查
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对每一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具体要求每位教师需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B2.4要求,精心备课,进行20分钟试讲,督导和其他教师评课,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本阶段,质评中心和教务处将组织多次拉网式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检查重点为教师规范进行调、停课,是否按要求选用教材,是否按照大纲要求授课,课程内容是否注重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是否体现“学生中心”理念,是否有课程思政元素,教师是否能有效采取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等方式提升学生学习兴趣,是否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学生出勤及学习效果等。
4.实验室(含其他校内实践基地)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实验室运行记录(开放记录),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实验室制度,专用实验设备操作及安全规程,实验室消防设施、安全标志、清洁卫生和实验室文化建设等情况。
5.校外实习基地调研
全面梳理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整理基地名单、合作协议、学生实习人数等,重点调研基地对实习学生评价和学生实习效果等。
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B2.3.1要求。
(二)审核评估自评(2023年9月-2023年10月)
全面总结学院自评自建工作,对标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形成文字材料和汇报PPT,内容包括学院基本情况、自评自建情况、学院对标情况、亮点优势、存在问题、下一步规划等。相应材料应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并由学院院长向学院教职工进行宣讲。
如条件允许,下学期将组织“校领导进学院”活动,所有校领导分别深入联系学院,听取学院评建工作汇报,指导学院扎实有效开展自评自建和迎评准备工作。
注:2023年10月30前,各学院需向质评中心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自查问题清单(见附件5)
2.教学学院自评自建工作情况(见附件6)及其支撑材料索引;汇报PPT
3.杰出校友(1-2位)培养案例(新专业不用准备)
4.校外实习基地列表;本科课堂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试卷、毕业论文、实习档案清单;课程大纲列表等
附件: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2022年8月版)
附件1:教学管理文件汇编(2022年8月版).pdf
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
附件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doc
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详细说明
附件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详细说明.docx
4.教学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4:教学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doc
5.自查问题清单
附件5:自查问题清单.docx
6.教学学院自评自建工作情况
附件6:教学学院自评自建工作情况.docx
注:请各学院安排一位联络员和负责审核评估工作的中层干部加审核评估工作群。
审核评估 QQ 群: 428496975;
联系人:简红莲 027-52104579,1336726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