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质评〔2022〕6号
各教学学院:
依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评学实施方案》(院质评〔2022〕5号)的规定,我校将启动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学范围
(一)评学主体:全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评学对象:教师当前学期所教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教学班学生。
二、评学时间
本学期教师评学时间为5月26日--6月3日。
三、评学形式
本次教师评学采用网上评学方式,教师可以通过“腾讯文档”进行在线评学,对任课班级进行逐一评价。
具体操作:
质量评估处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信息为依据,按照“开课学院”为单位设置各学院的教师评学“腾讯文档”并发至各学院教学秘书,请各学院通知本学期在该学院任课的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应填尽填。
老师可以在电脑填写,也可以手机填写。点击答题处的下拉列表选择“A\B\C\D”选项即可,选项唯一。每个班均需填写,但合班只需填写一次。任课老师仅填写个人所任课班级。
四、结果引用
质量评估处对教师评学结果进行全面汇总、统计,教师评学的数据和结果将提供给学校、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质量评估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