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9-17   浏览次数: 604

校内各单位:

2014年,学校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委总揽全局,行政周密部署,部门密切配合,职工齐心协力,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鄂二师院行〔201442),学校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对校内各单位201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3个教学学院和4个职能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他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一)优秀

1.教学学院(3个):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文学院。

2.职能部门(4个):科研处,学工部(团委、人民武装部),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就业处。

(二)合格

1.教学学院(10个):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会计学院。

2.职能部门(21个):学校办公室(督查室、校友会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组织人事部(党校),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发展规划与建设办公室,质量评估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学院),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期刊社,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办公室),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卓刀泉校区协调办公室,白沙洲校区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后勤产业集团(校医院)。

二、考核奖励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经费,对综合考核排名优秀单位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给予人均800元奖励。

希望各单位紧紧围绕学校2015年工作要点,更加积极主动、创造性地落实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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