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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纪念建党95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示学校改革发展成果和教职工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现将本次比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校工会、校摄影协会
承办单位:艺术学院工会
协办单位:离退休工作处工会
二、参赛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
三、参赛作品:本次参赛作品为书法、绘画(综合材料)、摄影等三大类。要求参赛作品主题鲜明,品位高雅,符合时代精神,弘扬健康高尚文化,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本次比赛将邀请业内书画、摄影专家担任评委。视参赛作品数量,每类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同类作品不重复获奖)。评奖分专业组和业余组。另设组织奖和优秀奖若干。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其中,充分展示二师办学成果和教职工个人魅力及精神风貌。
2.参赛的书画作品最小不小于8开、最大不大于2米,横竖不限,无需装裱。书法作品硬笔、毛笔均可,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摄影作品黑白和彩色均可,并附拍摄年月、地点及简要说明。组照不超过4张,每一组算一件。参赛的摄影作品拍摄设备无要求,相机、手机或其他设备拍摄的照片均可参赛,可做裁剪、白平衡、亮度、对比度等调整,主办方需要时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原始照片。所有参赛作品一律提供纸质照片,格式为长边不小于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不小于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摄影作品电子版(文件名标单位及姓名)同步发往邮箱:hbesgh@hue.edu.cn,校工会可提供参赛照片的打印工作。
3.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4.请各二级工会认真推选优秀作品参加本次比赛活动,参赛作品征稿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以前。每人每类参赛作品不超过三件。
5.参赛作品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统一报送,在职教职工的参赛作品交至校工会,离退休教职工的参赛作品交至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人:赵珺 联系电话:027-87947672 办公地址:学校行政楼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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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志红 联系电话:027-88878040
联系电话:027-88878040 办公地址:首义师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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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