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习工作整改与评建要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4浏览次数:27

一、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校外实习基地一览表》(已上传至实践群共享),将基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填入表内,并将实习基地协议书拍成图片打包一并于本周内传教务处考试实践科。

二、各院系提供两个校外实习基地的情况概述,包括实习基地简介:服务专业、可开项目、基地指导教师情况、容纳学生情况、生活保障等;双方共同制定有关实习教学任务以及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举措;产学研合作教育、实习教学工作效果与质量评价、实习相关图片等材料。如果实习基地同时也是就业创业实践基地的,请将学生就业创业情况一并说明。要求材料图文并茂,做成Word文档于本周内传教务处考试实践科。

三、各院系本科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改。重点整改的要求如下:

1.分散实习的指导。对分散实习的学生没有指定实习指导教师的院系,按要求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工作日志。各院系要对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进行检查,对工作日志填写不规范、不完善的,明显请人代写敷衍了事的,要整改到位。

2.毕业生的实习手册。各院系安排指导教师检查所指导的学生实习手册是否规范、完整;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是否相匹配;实习手册封面上学生填写的院系指导教师要与院系安排的指导教师名保持一致;学生实习记载简陋不符合要求的要整改;教育实习手册上教学实习教案(按规课堂教学实习要达到6节)记录要显示上课6节的痕迹;实习记载要有指导教师批阅,实习报告(教育调查)、实习总结要有指导教师的批语。

3. 实习成绩综合评定。实习成绩评定和鉴定表上实习单位(公章)要与实习手册学生填写的单位、院系实习实施计划上的学生实习情况一览表上的实习单位填写一致;实习成绩评定和鉴定表上要有实习单位评分痕迹及评语、鉴定意见(公章),院系实习指导教师鉴定意见、院系审查意见(公章);院系要将2012届毕业生的实习成绩根据实习单位的成绩评定和校内指导教师的成绩评定以合理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既要反映我校“三导师制”实践教学特色,又要能从实习教学环节的质量控制进行印证和支撑。

4. 根据院系已经实施的实习工作,参照2011年本科实习大纲(实践教学群里可下载)和2008年人才培养方案,重新编制2008级(2012届)毕业生的实习大纲;根据2012届毕业生实习手册和实习成绩评定和鉴定表,重新整理实习实施计划(用教务处统一的模板,实践教学群里可下载),力求保持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过程材料与实习考核与总结的一致(含实习生数据及其他信息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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