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党的十七大关于“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的要求,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系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思想: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需要党总支、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参加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
3、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决议和措施。
4、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5、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性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情况。
6、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职评议情况。
7、党员受奖惩情况。
8、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9、发展党员情况:及时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实行事前公示。
10、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等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总支、党支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
。
五、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2、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
3、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总支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4、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
5、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