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4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应为承担我校教学工作任务一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含专技岗位工作的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关学历资格和应当履行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非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专业的毕业生,均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除外)。
6、参加学校组织的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月25日—10月10日。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14年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说明》(附件一)。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8日—10月15日,申报者本人到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确认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材料见附件二)
四、申报程序
1、思想品德鉴定由申报人所在学院负责进行,并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填写人签名,学院党政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后返还申报人。
2、各学院由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一名教师代表(必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组成专业评议小组考察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表》提出评议组意见,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表》相关栏目内,由组长签名盖章后返还给申报人。
3、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二)
4、各学院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申报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上加盖部门公章。
5、学校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审查通过后由组织人事部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请各学院指定专人协助申报人完成材料的收集、整理与核查,收齐后连同专业评议组名单、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花名册(含电子档)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科。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时间和程序,切实做好能力测试和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申请工作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组织人事部师资科咨询。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7943520 ,邮箱37184437@qq.com。
附件:1、2014年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说明/file/file/20140930/20140930164246_93317.doc
2、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清单/file/file/20140930/20140930164446_37111.doc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file/file/20140930/20140930164457_95633.doc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标准/file/file/20140930/20140930164514_70866.doc
5、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现场有学生的试讲)/file/file/20140930/20140930164524_87547.doc
6、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标准(现场无学生的试讲)/file/file/20140930/20140930164534_42997.doc
7、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花名册/file/file/20140930/20140930164546_55340.xls
组织人事部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