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15   浏览次数:557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面向内外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导师开放,本年度拟设重大项目2项,每项资助25000元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项目10项,每项资助5000元;指导性项目10项,自筹经费。根据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向

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下设文化创意研究(包括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研究、文化交流与传播研究、文学与艺术创作与表演研究、湖北文化艺术资源集成创新研究等)文化旅游研究、文化产业集群研究、文化产业投融资研究及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包括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文化产业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及公共服务管理等)五个方向,所设课题分为重大、重点、一般、指导性项目四大类,申请人可参照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课题指南》),或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结合指南自拟课题。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素质,有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已主持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项目申报者必须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组织者和参与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担任实质性任务。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立项。

2、项目立项后,本中心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研究协议,并报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3、项目研究经费原则上分次划拨,项目开题后划拨经费的50%,结项后划拨剩余经费。部分项目若以成果申报,或选择结项后申报经费,可一次性拨付。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直接报销

4、项目中心开放基金结题要求结题(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责任如未按要求结题,本中心有权追回经费

5、项目成果必须标明“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研究成果”。具体标注格式为“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XXXX(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X”

四、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为《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2份,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人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请书及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本中心

五、申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4日截止。

六、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湖北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人:蒋芳18007139235         

电子邮箱:515888965@qq.com


附件:

附件1: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课题指南.pdf

附件2: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结题要求.pdf

附件3: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结题评审表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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