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01浏览次数:880

太赫兹波谱与成像实验室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Terahertz Spectroscopy and imaging technology

管理制度

1、新进人员要求

实验室新进人员必须经过制度和安全培训,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新进师生基本技术与基本知识

   I.      认识光学组件
常用的光学组件有:金属镀膜镜片、介电质镀膜镜片、激光介质、棱镜、光栅、
corner cube、偏振分光镜、波片、光纤、非线性晶体、透镜、滤光片、声光调谐器、电光调谐器、二极管探测器、光电倍增管、CCD、光圈、显微物镜、位移平台、旋转平台、压电驱动器。参与实验之前必须先了解这些组件的工作原理、特性、操作和维护的方法。

II.      计算机训练
计算机训练以帮助学生建立计算机工作环境为目的。其内容包括
WindowsLinux操作系统的使用,实验控制所需的程序设计,电子电子表格,文书处理,图像处理,计算机排版,计算机绘图,数据绘图,数值方法,符号运算,网络资源运用等。

   III.      电子仪器训练
使用电子仪器的能力是实验工作最基本的要求,近代的电子仪器不但种类繁多,功能复杂,在操控上也愈依赖计算机界面。学生应熟悉各种先进电子仪器的用法和特性,包括示波器、频谱分析仪、波形合成器、模拟/数字转换、射频放大器、光探测器、电动位移/旋转平台、高压电源等;以及仪器的应用技术,例如计算机仪器接口,阻抗匹配、噪声控制、射频电路等。

IV.      英文写作训练
好的科学家必须具备通行世界的表达能力。英文写作的训练,不但是为了加强英文表达能力,同时还可锻炼组织思维的能力。

2实验室成员职责

  1. 实验室成员应团结合作,尊师爱生。

  2. 实验室成员有维护实验室荣誉的义务和责任。

  3. 实验室成员有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则的义务和责任

  4. 对实验室有突出贡献者有接受奖励的权利。

  5. 实验室成员有维护实验室整洁卫生的义务。

  6. 实验室成员发现问题需及时汇报并联系负责人解决。

  7. 实验室成员未经许可不得带领外人进入,参观人员须登记,参观过程需拍照存档。

实验室是我们共同学习和工作的地方,需要每一个人的爱护和维护,这样它才能迅速发展!


3离职程序

实验室任何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归还所借用实验室设备,交代所属情况,在半年内不要向外透露实验室保密信息。

  1. 向资料组上交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和毕业论文答辩PPT电子版,各种参考文献电子版,工作日志和毕业论文纸制版一份。

  2. 将所涉及的厂商联系方式留给资料组。

  3. 请拷贝出计算机中所有个人材料并向事务组移交所使用计算机。

  4. 归还所有实验室设备,向实验室负责人说明所属情况。

  5. 将个人所有物品带出实验室。


4实验室仪器使用管理条例(暂行)

  1. 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以及自行搭建的系统实行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验室的大型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开启使用。实验教师在对指定学生进行设备操作培训并确认其具备设备操作能力后可授权该生独立操作开启大型精密仪器,并对该生的行为负责。仪器设备借用需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借给他人。

  2. 实验室内的各种仪器设备和物品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带出实验室。实验室所有价格高于500元的物品均须登记,由专人负责记录其使用和归属情况。

  3. 实验台上放置的各种镜架、仪器设备等不得随意搬动、调节,要借用需征得使用人的同意。

  4.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上配备的专用测试设备应专机专用,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挪作它用。

  5. 仪器使用说明书及配套的调试工具未征得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6. 使用大型精密仪器前,必须认真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书,在知晓仪器操作步骤和使用注意事项,并征得仪器管理人员或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独立操作使用该仪器。大型精密仪器使用,必须在设备使用记录本上及时地、真实地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在新一轮实验开始前,使用者必须与前一轮实验的使用者之间做好仪器交接工作,在设备使用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并签名确认。

  7. 大型精密仪器运行期间,仪器使用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实验仪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告知维护人员;并做好详细记录;不得隐瞒不报。对不遵守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实行口头警告、取消仪器使用资格等处理。

  8. 对激光器内部的光学元件(包括晶体、光栅及镜片等)严禁触摸。对仪器上一些关键的部件及参数严禁擅自改动,不得随意拆卸仪器;对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将追究使用者的行政和经济责任,除按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的轻重处以损坏部件原价的1%10%的个人罚款(学生承担60%,指导教师承担40%)。

  1. 实验室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 实验人员需保持实验室内整洁、卫生。

  2.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大声喧哗。

  3. 实验室内禁止堆放杂物,禁止占用实验室的办公用具。

  4. 书包等私人物品一律放置归正,保持实验室整洁干燥。

  5. 更衣、换鞋及经风淋后才能进入超净间,严禁从设备进出门进出超净间。

  6. 实验结束时应把椅子摆放整齐、台面收拾干净。

  7. 实验室人员每天下班前检查设备,保持实验室整洁。

  8. 实验室每周搞一次卫生,每月搞一次大扫除,保持设备清洁,桌面整洁。

  9. 实验室人员应认真打扫实验室的卫生,实验室负责人对其打扫结果进行检查,对于卫生不符合要求者,则责令其重新打扫,并将每次打扫卫生结果进行记录,作为实验室人员管理期末考评的依据。


5.实验室安全及管理规则

  1. 实验室之工作时间规定:

星期一~星期五08:30-17:30

除非有其他人在实验室附近,否则不得单独进行实验工作,如有意外发生,马上向外联络以求得支持。

  1. 欲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须经负责人同意,而使用该仪器前,请详细研读 操作手册,不会使用时,请勿擅自动手。

  2. 实验室器设备由负责教师维护,若发现其性能有任何问题时,应尽早维修。

  3. 实验室内严格禁止吸烟及食用餐点、饮料。

  4. 工作时间实验室内禁止玩游戏,看电影。

  5. 实验室水电等开关,由负责教师交代所属人员确实注意安全。每日最后离开实验室工作人员须关妥不用电源、水源、火源及门窗,以确保实验室安全。

  6.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知灭火器及急救箱的使用步骤,以及处理突发意外事故的急救程序。灭火用具及急救用品应固定置于明显地方。

  7. 实验室内危险性化学药品或气体须明确标示、适当分类、酸碱分置、不可存放阳光直射处,并由负责教师教导工作人员使用时须注意之事项,及防止意外发生之常识和处置要领。当实验正在进行时,须于门外贴示警示标志。

  8. 实验室危际性化学药品必须标示清楚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随时掌控其储存剩余用量的数量。

  9. 具有放射性之设备须定时通知辐射防护专业人员到场检查,如有污染应立即予以隔离并通知专业人员处理。

  10. 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可在实验室内留宿,如因实验工作需要须经负责教师同意。

  11. 实验室钥匙由负责教师统筹管理,并负安全责任,未经负责教师同意不得任意复制或借予他人使用。如有更新钥匙时,须交给系里一支备份钥匙。

  12. 实验室师生要有守望相助精神,如发现可疑状况或陌生人等均应主动处理,以维护人身及财产安全。



6.激光安全规范

  1. 激光器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该激光器的使用说明书,尤其是说明书中的有关激光器使用安全的有关条例;在明白和理解的前提下,并按照说明书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后才能使用激光器。

  2. 使用强激光时,使用者必须佩戴激光防护眼镜进行操作。

  3. 使用激光器是严禁使用者佩戴手表,手镯等能够易于反光的物体,避免造成已伤、误伤。在调整实验光路时,严禁将眼睛靠近光路,避免眼睛与实验光路处于同一水平面;在没有弄清激光束的反射方向时,不得随意在光路中摆放表面光滑的反射物,防止激光束反射至人体造成伤害。

  4. 对于复杂光学系统,系统操作或搭建人员必须对可能泄漏出光路的剩余激光进行遮挡(不具有反射功能)或吸收体遮挡,防止激光束射至人眼或皮肤造成伤害。

  5. 大功率激光器工作时,实验区域内非实验人员不得停留。在实验区域内不得坐或蹲。调整光路时采用低能量激光输出状态,在激光器全负荷运转时,尽量避免靠近光路。

  6. 对违反《激光使用安全规范》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依照校规和国家有关法律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对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7.光学实验须知

  1. 做实验时绝对不可戴手表,以及任何会反光的饰品。

  2. 实验时必须让光束的高度永远保持在胸部以下。

  3. 对于红外光与紫外光要特别小心,绝不可有外漏的情况发生,应妥善利用挡光板将光挡好。

  4. 光学元件必须固定,不必要的元件及时整理,归类存放。

  5. 使用高压电源时要特别小心,注意接地;切勿用手直接碰触电源。

  6. 随时防止灰尘落于光学组件上。

  7. 实验室不要依靠光学平台。

  8. 使用光学组件必须检查其功率规格,以避免损坏。

  9. 勿使用沾有灰尘(看似小黑点)或暴露于空气中过久之拭镜纸擦拭镜片。

  10. 擦拭镜片时要先用吹气球将灰尘吹落,再用拭镜纸沾溶剂(光谱级甲醇或丙酮)擦拭。但注意:光栅(grating)不可清洗和擦拭。

  11. 作实验时要把所有散射光挡住。调整光路时不要用眼睛直接看光,尽量利用CCD camera IR card IR viewer 观察。

  1. 实验室常用化学药品安全注意事项

  1. 甲醇(Methanol):为高挥发性、高可燃性溶剂,其容器须盖紧。沸点摄氏64.7 度。吞食、吸入蒸气或经皮肤吸收均可造成中毒,因此使用时务必戴手套。大量使用时请在室外进行。其废液必须回收。中毒症状为头痛、疲倦、反胃等;严重时会抽筋甚至失明。长期暴露于其蒸气中会造成视神经的伤害。

  2. 丙酮(Acetone):为高挥发性、高可燃性溶剂,其容器须盖紧,且远离火焰。有特殊香气。沸点摄氏56.5 度。其废液必须回收。丙酮会溶解大部分的塑料制品,使用时须小心,并严禁用于仪器面板等。大量吸入其蒸气会导致头痛、疲倦、支气管炎,严重时会昏迷。

  3. 二硫化碳(Carbon Disulfide):高挥发性的液体,有恶臭。沸点为摄氏46.5 度,极易燃烧。可储存在铁、铝或玻璃容器中。吞食、吸入蒸气或经皮肤吸收均可造成中毒。因此使用时务必戴手套。有剧毒;吸入过量蒸气会造成精神兴奋、呕吐、意识混乱等症状。长期暴露于其蒸气中会造成神经性的慢性中毒。


8.实验室档案管理条例

    科技档案是实验室、学校乃至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科技人员科学研究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进行科研工作的依据和必要条件之一,是科技人员科学研究的知识积累,因此科技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维护科技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为此本实验室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科技档案含义:记述和反映实验室的各种科研活动、归档保存作为真实历史记录的科技研究资料。

  1. 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科技归档工作,实验室行政秘书配合档案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每一课题组组长负责其课题的科技文件和材料的积累、整理和课题执行期间的保存、以及结题时的归档等具体工作。若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没有完整的科技文件材料积累和归档,实验室有权停止该课题组所有成员的新课题的申请。
    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是科研人员
    (包括研究生)的重要职责,作为考评科研人员(包括研究生)的条件之一。
    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和知识产权政策,维护科技档案的安全和必要的机密性。

  2. 科技文件的归档范围:

         ①计划材料:开题报告、任务书、委托协议书、合同、研究计划、工作方案等。 

 ②记录材料:研究记录包括实验记录、仪器调试记录、原始数据、程序调试记录;研究中的各种设计材料等。
       ③
总结材料:研究课题的论文、报告和专著;阶段性工作总结、年终总结和结题总结,理论计算程序,研究成果的鉴定材料和经费使用情况。

       ④
其他归档材料:实验室所有仪器使用说明书原件,仪器配套的软件及光盘资料;所发表论文的抽印本原件应归档管理。


9.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与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实验室为了加强对开放课题基金和客座人员的管理,提高开放课题的科研质量,对来室工作的客座人员及其开放课题基金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1)来实验室开展开放课题研究工作的人员,一律为客座研究人员。

2)开放课题经费可分由客座人员完全自带经费、实验室部分资助和实验室全额资助三种形式,采取何种形式由实验室与客座人员单位协商确定。

3)申请开放课题的客座人员,须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寄给本实验室。经实验室教授委员会审定,决定是否予以资助。

4)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委托实验室教授委员会行使审核权;其成员由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和实验室正副主任及部分教授组成。教授委员会根据开放课题指南,实验室的具体条件以及课题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的综合情况对课题申请进行评议,并决定资助强度。

5)来室工作的客座人员应是开放课题申请者本人或课题组成员。一般情况下,一个课题限一年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要延长者,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课题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宜换人。

6)课题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对研究计划和科研内容加以调整的要由课题负责人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同意后方得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执行。  

7)客座人员在执行课题期间,需回原单位办事或参加其他学术活动,经实验室同意后方可成行,其旅差费原则上由原单位报销。

8)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以及校纪校规。对违规操作损坏仪器设备与实验室其他财物者,按实验室有关规定处理。

9)客座人员来室工作期间,本室尽量协助解决客座人员食宿,宿舍仅限本人使用,不得留宿他人,并遵守公安部门有关规定。

10)课题结束回原单位前,客座人员应交还各种借用物品,办理离室手续。

11)开放课题结束两个月内,客座人员应认真撰写《课题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照课题立项申请,主要研究内容的完成情况;

2) 所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著作,申请专利,成果鉴定的情况;

3) 主要研究成果的应用情况或应用前景;

4) 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12)与开放课题研究内容有关的研究论文如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报送有关部门,须注有"首都师范大学太赫兹光电子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市波谱与成像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字样。

13)研究工作中用实验室资助经费购置,加工的仪器,设备和装置归实验室所有。

14)获资助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如申请专利,专利权归原单位所有,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15)为了让客座人员更好地遵守执行有关条例,本管理条例与开放课题通知书一同发给来室工作的客座研究人员。

16)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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