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湖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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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学联,各大专院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努力为我省“十二五”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积极拓展青年文化建设的路径和载体,团省委、省学联决定,今年暑期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十八大·学子勇当先 二、活动内容 今年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我省共青团组织 开展“建团90年·喜迎十八大·建功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省广大青年学生“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高校要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以服务“十二五”规划实施和“五个湖北”建设为重点,以前期基层需求大调研为基础,组织广大青年学子紧紧围绕党史宣讲、政策宣讲、国情考察、感受荆楚、教育帮扶、科技支农、文化传承、医疗卫生服务等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开展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 1.助力荆楚·建功“五个湖北”。组织动员全省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广阔天地,考察了解国情省情,充分认识“十二五”时期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在推进“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建设上发挥广大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动员学生发挥知识技能优势,为基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布局调整、城镇建设规划、社会管理创新等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 2.发现荆楚·青年文化之旅。按照“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积极拓展青年文化建设的路径和载体,组织引导青年在实践中寻访、发掘荆楚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典特色民间文化传统、民间“绝活”,通过文化讲堂、“即走即拍”、“微博传递”、微电影、微小说、微访谈等形式体验、感受、传承荆楚文化,创作一批具有明显时代特点和浓郁荆楚韵味的文化作品,增强湖北青年的文化自豪感、归属感和跨越式发展的信心。 3.服务荆楚·科技支农兴农。重点发挥农业类和科技类院校大中专学生志愿者的学科专业优势,组织学生到农村为农民实地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解决农民遇到的实际问题,利用农技站或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农民和农技人员开展各种实用技术的集中培训。加强与帮扶县农业部门的合作,对接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科技需求,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农业科技咨询服务。 4.关爱荆楚·帮扶留守儿童。与高校基层团干部挂职工作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文艺演出等实践服务活动。重点组织学生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留守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学校等开展支教服务活动。着重为当地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民工留守子女提供自护教育、作业辅导、功课补习、兴趣培养、素质拓展和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组织实施“阳光家园”暑期集中专项关爱活动,开展农村留守女童生存状况调查和相关志愿服务,掀起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新高潮。 5.心系荆楚·医疗卫生服务。重点发挥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咨询、分析与治疗活动,做好流行性疾病防治宣传、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等,为农民进行健康普查和常见病治疗,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培训当地医务人员,捐送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组织学生在基层宣传新医改方案,帮助农民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政策和具体内容。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实践基层需求调研制度,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做好基层需求的了解收集工作,在调研基础上依据学生所学专业、兴趣爱好等,有针对性地组建、派出重点服务团队,真正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要加强活动项目过程管理和机制规范,提前开展作风和服务技能培训,选派专业教师带队指导,确保“三下乡”工作符合基层实际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变“三下乡”为“常下乡”。团省委将在大楚网“三下乡”设立需求信息发布栏,面向全省县、乡(镇)、村征集“三下乡”需求信息,推动校地合作对接。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以及微博、社交媒体、手机报等新媒体工具,在活动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广泛宣传和互动参与。团省委将联合腾讯推出“微说三下乡”行动,设立“青春三下乡”官方微博和微博群,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关注、支持“三下乡”活动的浓厚氛围。 3.措施到位,确保安全。各地各学校应把安全稳定摆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要精心制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切实排除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预防和各项工作。要加强信息联络和报送,各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实践团队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如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地各高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团省委学校部,不得瞒报、缓报。要统一给参加社会实践的教师、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学生自我安全意识,注意自我保护。 4.及时总结,注重提升。各地各学校要在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经验和成果,不断探索、创新、完善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设计、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团省委将定期编发专项工作简报,适时发布《2012年湖北“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调研成果汇编》,并对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为了解、汇总有关情况,请各学校在活动前填写《2012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2012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校级重点团队情况统计表》等(见附件1、2),于2012年7月10日前发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 联系人:李潮欣、赵 燕 联系电话:027—87233566 传 真:027—87232535 电子邮箱:tswxxb05@163.com 附 件:1.2012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12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校级重点团队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