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毕业生办理图书归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次数:236

为方便2023届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现就毕业生图书归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应在2023619日之前归还全部所借图书。如本人名下有未归还图书,将影响毕业证的发放。

二、如所借图书丢失,可自行购买相同版本正版图书归还或按遗失图书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购买的图书须与遗失图书书名、ISBN号、作者、出版社一致,且无勾画、缺页;若购买的图书与原书版本不同,赔书手续将不能办理,请务必查询好图书信息,以免财产损失。

三、不能返校现场办理的毕业生,可委托辅导员或同学到图书馆二楼大厅总服务台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图书馆总服务台咨询电话:521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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