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召开安全教育大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1-15   浏览次数:429

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召开安全教育大会


110日下午,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在图书馆2号报告厅召开全馆安全教育大会,通报“12.27”安全责任事故,并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开展系列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党总支书记吴晓健主持会议,全馆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由林彬馆长学习传达《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吴晓健书记图书馆“12.27”安全责任事故进行了通报。副馆长、总支纪检委员李翠萍通报图书馆“12.27”安全责任事故相关处理决定。当事人徐金钟也在大会上做公开自我批评检讨。

会议对安全教育相关文件进行全面而深刻地学习解读。由副馆长曾涛领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水电管理办法(修订)》;副书记李玲重申强调了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相关制度,学习安全责任书重点内容。明确了逐级签订责任书的责任。

林彬馆长传达了学校在2019年元月全校月度工作会上,就“12.27”安全责任事故的通报情况,并要求图书馆强化安全意识教育。领学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部分篇章,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提出了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用以引导和规范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林彬馆长强调,图书馆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是高校消防重点防护单位,安全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值班人员要对照标准配齐,持证上岗,消防值班档案要规范完整,并应尽快修订完善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要求每位教职工树立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意识。

吴晓健书记做最后总结,要求全体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图书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处置技能。立行立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要负责。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并严格落实,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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