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一(处长)职责
1.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分管工程审计、处综合办公室以及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负责向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
3.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制定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审定处内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主持召开处内会议、传达、布置、学习、讨论、检查、总结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审议、决定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审定审计项目,批准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审核、签发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及各类文稿的审定、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7.全面负责处内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8.负责处内各项经费使用和签批。
9.完成校领导、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二(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审计处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工作。
2.负责拟定分管工作范围内各项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并督促执行。
3.负责拟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上报材料。
4.负责分管范围内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包括复核各项审计项目方案、监督内部审计过程,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以及各类上报材料的复核,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5.负责协助处长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宣传有关审计政策和法规,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6.负责监督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7.按照学校规定做好财务审计项目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管理工作。
8.做好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安全稳定工作。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三 职责
1.负责拟定学校工程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并落实执行。
2.负责拟定工程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上报材料。
3.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项基建、修缮工程的审计工作,核准其结果;参与工程验收。
4.负责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的审签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进行工程审计结果的分析、统计、总结;为学校或相关部门提供控制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
6.负责按照规定选择工程审计社会中介机构,拟定合作条约,并协调履行。
7.深入工程现场,了解工程实施情况,确保工程审计质量。
8.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妥善保存备查;做好各项工程审计的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
9.负责本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四 职责
1.负责起草、学校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2.负责起草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上报材料。
3.负责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和校办企业的预算、决算、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等方面实施审计。
4.负责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和学校要求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5.负责对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审签。
6.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整改,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7.完成财务审计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招标和协调工作,并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
8.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妥善保存备查;做好各项财务审计的归档及保密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五 职责
1.落实处领导交办的党政管理和事务性工作,负责资料的传阅、收集、整理、立卷建档。
2.负责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3.协助财务审计相关工作。
4.协助起草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审计处规章制度等文件。
5.负责本处印章使用和管理。
6.负责本处档案保管和报送工作。
7.负责本处经费报账工作。
8.负责审计宣传报道,做好审计处网页建设。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