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教学能手”“优秀科研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鄂二师院行发〔2021〕25号)精神,经各单位民主推荐、资格审查、集中评议、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教学能手(10人)
姓 名 | 单位 | 姓 名 | 单位 |
王 筠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黄志强 | 体育学院 |
李海雄 | 数学与经济学院 | 陈 欣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罗晓黎 | 外国语学院 | 罗 忠 | 计算机学院 |
周 玲 | 管理学院 | 陈功轩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聂 琼 |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 黄均凤 | 文学院 |
二、优秀科研工作者(10人)
姓 名 | 单位 | 姓 名 | 单位 |
伍香平 | 教育科学学院 | 刘姜涛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张 炯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周丹丹 | 数学与经济学院 |
程志远 |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 龙珍华 | 文学院 |
万润泽 | 计算机学院 | 张和平 | 教师教育学院 |
张 宇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唐植君 | 外国语学院 |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10人)
姓 名 | 单位 | 姓 名 | 单位 |
陈慧敏 | 计算机学院 | 刘 畅 | 艺术学院 |
邹晓燕 | 数学与经济学院 | 王 琪 | 管理学院 |
叶素珍 |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 杨兰芳 | 管理学院 |
谢 莎 | 学校办公室(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 | 刘 锐 | 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 |
伍 明 | 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处) | 文 敏 | 团委 |
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6日至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27-87943682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电话: 027-65271816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