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基本工资调标和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会的通知
发文号:
根据国家、省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将于本月调整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并启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预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推进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拟于本周三举办工资调标和养老保险工作宣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宣传主题: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政策解读;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退休待遇有关政策解读;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预扣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会议议程:
人事处刘元锋处长解读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及通报兄弟院校目前参保进度的情况;
人事处姜娜解读工资调整政策、调整内容及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等内容;
参会人员:各部门、学院负责工资相关工作的职工一名
时间:2018年4月11日 上午9点整
地点:行政楼1号会议室
有关事项
请各部门、学院及时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并于会场内签到确认、领取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工资科87945256
人事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