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期刊社办公室的安全,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并根据资产安全范围确定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 每个办公室确定一名安全责任人,负责所在办公室防火防盗防疫安全,以保证各办公室电器电源关闭、门锁安全以及提示工作通畅等。
第三条 每学期按学校要求,期刊社全体职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第四条 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条 办公室内应加强用电管理,工作完毕关闭计算机、离开房间切断电源、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安全用电,防止用电事故,一旦发现电器或线路故障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用电线路。
第六条 定期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设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培训等,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充电器严禁长时间插在电源上,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操作行为。
第八条 发生险情及时报警。火警:119
第九条本 办法从2021年9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