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对外宣传地市州及以上媒体认定参考范围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6190

一、平面媒体

1.央级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

2.部省级媒体:《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北日报》等。

3.地市州级媒体:《长江日报》等。

二、广播电视媒体

1.央级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

2.省级媒体:湖北电视台新闻频道、湖北人民广播电台等。

3.地市州级媒体:武汉电视台新闻频道、武汉人民广播电台等。

三、网络媒体

1.一级网络媒体(国家级官方网站):新华网、人民网、央广网、光明网、中新网等主页聚焦中。

2.二级网络媒体(行业或地方网):中国教育网、湖北教育信息网、荆楚网、长江云等主页聚焦中。

3.三级网络媒体(影响力强的综合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新闻板块聚焦中。

 

(以上参考范围由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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