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现接受校外科研人员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研究方向
1.抗癌植物资源的筛选和培养
2.抗癌活性物质的分离提纯
3.抗癌活性物质药理与应用
二、申请条件
1.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校、科研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2.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申请人需根据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研究方向与实验室1名固定人员联合申请。
三、项目管理
1.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立项。
2.项目获批者应填写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其内容应与申请表保持一致,项目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
3.项目研究经费原则上分二次划拨,项目开题后划拨经费的50%,结项后划拨剩余经费。部分项目若以成果申报,或选择结项后申报经费,可一次性拨付。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四、结项管理
1.本年度开放基金立项资助项目的具体资助金额及资助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评审专家意见综合考虑。
2.开放课题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超过3年项目研究未能产出相关成果不能结项者,项目研究将自动终止。
3.项目成果的署名单位中须包含“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武汉 430205。(英文:Hubei Key Laboratory of Purific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Plant Anti-cancer Active Ingredients, Hub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Wuhan 430205, China,)且均须标注“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Purific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Plant Anti-cancer Active Ingredient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4.每项开放课题的结项须满足基本条件,即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署名单位含实验室的SCI论文1-2篇。
五、申报要求
申报者填写《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开放基金申请书“(一式2份)邮寄至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文档发送至:huashengxi2@163.com
联系电话:027- 52104918 13986164210
联系人:谭老师
附件1: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模板.doc
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