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现接受校内外科研人员申报,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根据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详见《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职称或兼具博士学位和中级职称的高校、科研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2.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项目申报者必须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组织者和参与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担任实质性任务。
三、项目管理
1. 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由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立项。
2.项目立项后,根据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研究协议,并报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3.项目研究经费原则上分二次划拨,项目开题后划拨经费的50%,结项后划拨剩余经费。部分项目若以成果申报,或选择结项后申报经费,可一次性拨付。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4.重点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至少举办一次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学术报告。
5.项目成果的认定依据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相关文件执行。
四、结项管理
1.本年度开放基金立项资助项目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具体资助金额及资助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评审专家意见综合考虑。
2.年度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超过3年项目研究未能产出相关成果不能结项者,项目研究将自动终止。研究信用将作为相关考核和评聘的重要依据。
3.项目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或“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标注格式为“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项目XXXX(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X”,否则项目不予通过。
4.重点课题的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并提交一份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2)在北核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1篇;(3)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必须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4)相关研究报告得到省厅级领导批示或采纳并产生重要社会影响。
5.一般课题的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北核期刊发表论文1篇(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C刊集刊等同北核),并提交一份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2)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必须正式出版;(3)相关研究报告得到市级领导批示或被相关部门采纳并产生重要社会影响。
四、申报要求
申报者填写《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评审书》,依据选题进行设计论证,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开放基金项目评审书(一式2份)”连同“活页(一式2份)”邮寄至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学院·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2102349@qq.com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联系电话:027-52104935;13871159108
联系人:李老师;邮 箱:32102349@qq.com
附件1:课题指南.doc
附件2:申请书.doc
附件3:活页.doc
湖北方言文化研究中心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