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上半年结项工作现已开始办理,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结项材料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的范围
2018年至2021年立项,计划在2023年6月底之前申报结题的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项条件
1.申请。项目结项申请应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提出,学院相对集中提出结项申请。不接受个人结项申请。
2.审核。学院须认真审核项目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最终成果与预期成果的吻合度,知识产权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等。
3.验收。学院要严格执行结项验收程序。其中,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100%执行评审验收。评审验收可以采用会议评审、通讯评审等方式进行,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专家(5名校内外同行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人)评审,并填写《专家鉴定意见书》。
三、结项材料
1.项目结项登记表。此表由学院填写,提交时,一张登记表(Excel )对应一个项目。
2.《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word版)。
3.项目成果支持证明材料:
①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的PDF版,须为正式出版的版本(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等)。
②论文类成果。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的PDF版(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合为1个PDF文件)及正文Word版;会议论文还须提交会议的简介( PDF )。
③咨询服务报告。提交Word版报告和采纳证明(PDF)。采纳证明包括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等,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④音视频及图片类成果。音频类采用APE, WAV, FLAC等无损格式;视频采用MP4格式,H.265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080P;图片类(含书法绘画)成果分辨率不低于1000万像素。此类成果需附详细说明(PDF)。
⑤外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 Word),论文类成果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 Word )。其他外文成果须中文简介(Word )。
4.专家鉴定意见书。结项条件第3条要求中,应验收评审的项目,结项须提交专家鉴定意见书(纸质版和word 版,专家签名应手写)。
5.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经批准同意的,须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word版)。
四、结项流程
1.项目结项材料经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无误后,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标题格式为“学院-项目编号-结项申请”。科研处将在收到结项申请的一周内审核。
2.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科研处将通知学院及时报送纸质材料。
①对于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除报送结项材料纸质件外,还需报送成果的原件1套。
②对于其他各类项目,须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3、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①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白色(封面模版见附件)。
②装订顺序如下:封面、目录、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省社科前期资助项目报送2本,其他项目报送1本)
③另准备1份结项审批书和专家鉴定意见书单独放,不要装订在册子里。
五、其他事项
1.相关表格启用2022年版,其他版本停用。
2.涉密研究项目不适用本提示,结项要求另行通知。
3.研究成果发表无项目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做结题成果申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结项审批书》,特别是成果简介和经费决算表。务必确保《结项审批书》各项信息的准确填写,材料要求整洁。校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及签章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2.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审核结题材料,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2104853
邮箱:38588797@qq.com
附件1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2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doc
附件3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4 封面.doc
附件5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登记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