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现已开始办理,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结项材料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的范围
2018-2021年立项,且计划在2023年6月之前申报结题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附件1)。
2.结题申报材料包括:
①《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3份
②《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2份
③研究报告2份
④科研成果复印件2份(出版的专著要有书皮、版权页、序言、目录、后记等,发表的论文要有刊名页、目录页、论文页)
⑤如有重要变更,还需附上变更说明复印件(包含负责人变更,单位变更、课题名变更等,请附在结题评审表后面,与结题评审表一起单独装订)
研究成果发表无课题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做结题成果申报。
3.结题评审
课题组完成结题材料的准备,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专家(5名校内外同行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人)评审,并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中“四、课题评审专家名单;五、课题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三、装订要求
1.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白色(封面模版见附件2)。
2.装订顺序如下:封面、目录、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课题成果评审表》、研究报告、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著作只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等,著作原件另附一份)、重要的支撑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装订一册,成册材料需上交两份。(另需1份成果评审表包括变更复印件单独放)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研究报告,务必确保《成果评审表》各项信息的真实准确,材料要求整洁。校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及签章,报省规划办审批。
2.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审核结结题材料,于2023年5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社科办(行政楼24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处社科办 刘老师(行政楼247) 联系电话:52104853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 表.doc
封面.doc
科研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