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平台考核的通知
各校级研究所(中心):
为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运行管理,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研究所(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平台(以下简称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科研平台。
二、 考核内容及要求
1.科研平台按2021年度(按自然年)建设及运行情况、取得的业绩成果进行考核;
2.内部成员由科研平台按相关政策自行考核,考核方案和结果报科研处备案;
3.科研平台考核具体要求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研究所(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考核方式
科研平台对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级研究所(中心)2021年度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上交支撑材料到科研处进行综合评议,包括基本建设(附件表1)、科研业绩(附件表2)两部分,按照基本建设40%、科研业绩60%,折算后按照最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考核结果使用
1.科研平台考核结果分为三个档次:A类、B类、C类,名额分别为:A类22个,B类7个,C类6个;
2.科研平台对A类单位,予以科研工作量200分的奖励,B类单位,予以科研工作量100分的奖励,C类单位,学校提出预警,限期整改,三年建设期内有两次被评为C类的,将给予调整或撤并处理;
3.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
五、注意事项
1.请各科研平台于2022年3月17日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级研究所(中心)2021年度绩效考核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yc@hue.edu.cn;
2.未按时提交材料、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中途退出考核的,直接定为C类;
3.对于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科研平台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勇(行政楼244办公室)
联系电话:87943526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级研究所(中心)2021年度绩效考核表.xlsx
科研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