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5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将于2014年12月中旬左右开始申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决定启动2015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选题要求
教育部一般项目一般不设课题指南,申请者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拟定研究课题。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可参考2014年度教育部关于申请人具备条件、学科范围、资助额度、申报限制条件的要求进行预申报。请申报者认真查阅以往立项情况,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具体申报条件以2015年申报公告为准。
四、申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比照“关于组织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申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进行。详见科研处网站:
ttp://kyc.hue.edu.cn/index.php?modules=show&id=1573
五、其他事项
1.教育部一般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两类项目只能“二选一”,申报者可根据两类项目的申报条件决定选报其中一类。
2、关于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形式审查表》和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科研处将根据正式通知,整理并在科研处网站发布。上述时间和任务安排将根据2015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公告进行微调。请申报人随时关注学校科研在线()和社科网()发布的最新通知,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完善申报书的填写。
3. 请各学院针对教师申报方向聘请同行专家进行指导,并将专家指导及时报科研处审核备案,科研处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4.各单位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2月16日报行政楼243室刘老师,电子档发至邮箱:402476479@qq.com,电话:87943567。
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