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活动,持续推进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构建国家级、省级、校(院)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 “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人为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
(二)申报基本要求。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团队参与学生数原则上 控制在5人以内。每名学生每年只能申请主持1项省级或国家级项目,项目未完成之前不得新申请省级或国家级项目。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大创计划项目的项目类型、建设目标、内容、组织实施等基本要求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执行。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互联网+”大赛。
(三)项目经费。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学科专业特点、成果产出等情况在学校本科教学经费中予以统筹保障。
二、申报数量
我校可申报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共计80项,各院应在此分配名额基础上进行自审,选出优秀项目报送校级评选,各院报送项目数量c参照以下分配数。
学院 | 项目数 | 学院 | 项目数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体育学院 | 3 |
文学院 | 3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2 | 教育与科学学院 | 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8 | 艺术学院 | 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10 |
计算机学院 | 10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11 |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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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材料
1.各学院报送以下材料: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2)。
2.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的,还需报送该项目的商业策划书。
3.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工作方案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才会推荐至省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4.填写项目信息汇总表时须按照优先次序排序编号。
四、申报方式与注意事项
1.请各院于6月28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指定QQ:50143869或电子邮箱:50143869@qq.com。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34室,联系电话:52104881。
2.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项目可优先推荐。超额部分作为校级项目。注意:校级项目仅限于今年参加创新大赛的项目并且已经报名成功。
3.往年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附件1:2024年国家级及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信息导入模版.xls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