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6-07


各学院:

为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活动,持续推进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 “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人为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

(二)申报基本要求。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团队参与学生数原则上 控制在5人以内。每名学生每年只能申请主持1项省级或国家级项目,项目未完成之前不得新申请省级或国家级项目。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大创计划项目的项目类型、建设目标、内容、组织实施等基本要求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执行。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互联网+”大赛。

   (三)项目经费。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学科专业特点、成果产出等情况在学校本科教学经费中予以统筹保障。

二、申报数量

我校可申报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共计80项,各院应在此分配名额基础上进行自审,选出优秀项目报送校级评选,各院报送项目数量c参照以下分配数。

学院

项目数

学院

项目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体育学院

3

文学院

3

新闻与传播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2

教育与科学学院

5

数学与统计学院

8

艺术学院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10

计算机学院

10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11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10

 

 

三、申报材料

1.各学院报送以下材料: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2)。

2.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的,还需报送该项目的商业策划书。

3.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工作方案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才会推荐至省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4.填写项目信息汇总表时须按照优先次序排序编号

四、申报方式与注意事项

1.请各院于628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指定QQ50143869或电子邮箱:50143869@qq.com。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34室,联系电话:52104881

2.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项目可优先推荐。超额部分作为校级项目。注意:校级项目仅限于今年参加创新大赛的项目并且已经报名成功。

3.往年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附件1:2024年国家级及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信息导入模版.xls

附件2: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docx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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