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5-2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安排及《课程考核工作规程》院教〔2018〕38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及要求

1.本学期期末考试采取集中组织考试和分散组织考试形式,其中集中组织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6月30-7月5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学外语Ⅳ》《大学外语Ⅱ》闭卷无纸化考试时间。71-7月5日每天可安排考试3场,具体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中午13:00-15:00,下午15:30-17:30(无纸化考试时间另行安排),所有核心素养教育必修课程的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类课程严格按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要求组织考试,要求单人单座、双监考老师,具体考试安排进入学校总体安排表,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试卷印刷可提前联系学校指定的试卷印刷商。

2.核心素养教育选修课及其他考查课程的考核安排在最后一次课堂教学时间随堂进行,核心素养教育选修课须在20246月9日前结束,其他考查课程需在20246月16日前结束。

3.核心素养教育必修课除公共体育课程由体育学院安排外,其余课程考试时间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班级、考场、监考老师由各学院安排。

本学期2023级本科《大学外语Ⅱ》、2022级本科《大学外语Ⅳ》、2022级本科《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四门核心素养教育必修课程采用闭卷无纸化考试,建立题库,随机组卷,实行教考分离,请开课学院填写《课程题库建设细目表》《无纸化考试组卷情况一览表》(附件2、附件3)。

4.为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各本科专业学科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逐步推行教考分离。各学院每学期至少确定1门本科生学科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作为教考分离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委托校外专家(副教授以上职称),根据所提供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命题要求进行命题。教考分离试卷要做好保密工作,考前不得与任课教师见面。校外专家的命题费用统一由教务处支出。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各学院于20246月7日前交本学期《教考分离课程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5.课时相同、教材相同、学生层次相同的课程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请相关学院组织一次专题教研活动,确定出题范围、命题形式,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命题、制卷,以及制定学生复习、备考方案等。严禁本、专科及学时学分不统一的课程共卷。

6.请各学院在安排期末考试中注意以下几点:

1)考试时间内,各班原则上最后两天需安排考试。

2)考场严格实行单人单座。

7.请各学院按照所分配的教室安排本学院期末考试,并于20246月7日前完成期末考试安排。本次无纸化考试的课程,请各学院按教务处要求安排监考教师协助完成监考工作。

二、笔试课程(含笔试考试课及笔试考查课)的命题、制卷

各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组织期末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结合审核评估专家组针对抽查试卷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要求,严格按照《试卷命题规则》命题。

1.命题教师在命题前应做好《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表》,然后根据《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表》和与课程大纲对应的《课程目标细目表》规范命题。请参考模板(附件5),具体命题细节可结合本专业特色进行适当调整。

2.为避免试卷在印制过程中出现制卷、分卷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请各学院在填写《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及试卷卷头的适用“专业班级”栏时,务必要填写规范的专业班级名称(附件6),特别是公共课试卷一定要在试卷上将所适用的班级填写清楚。所有课程《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必须分管教学院长审批签字。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做好试卷的命题及审核工作,各学院自行组织审核对不合格或是存在问题的试卷出题老师进行整改。师范专业认证和新工科专业认证的专业所有试卷,按照师范专业认证和新工科专业认证要求出卷,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审核试卷检查过程材料需要存档。

4.所有试卷审核完毕后由开课学院6月17日将相关材料整理打包填写好《课程考试试卷登记表》(见附件7)交于试卷制作厂家进行制卷(厂家联系QQ:871872423联系电话:蒋经理13995599774)。

5.关于领卷:由印刷厂统一配送到各上课学院,各学院在领卷时请仔细核对试卷袋上信息与试卷是否相符,试卷数量是否正确,试卷印刷有无错、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非笔试课程(含非笔试考试课程和非笔试考查课程)的考核

非笔试课程(含非笔试考试课程和非笔试考查课程)须填写《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在课程考核前由任课教师交给开课学院教学办,由开课学院按专业课、公共课、选修课分类存档。

四、期末考试监考、巡视、成绩录入

1.监考与巡视

期末考试的监考工作由各学院按每个考场两位监考老师安排。课程开考前,主监考教师在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试卷及《考场情况记录表》后直接进入考场,考试前认真核对试卷及试卷袋上的信息,按要求发放试卷。学生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现象,监考教师应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考试违纪认定单》(见附件8),并妥善保管违纪证据,由学生及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后,在考试完毕后随其他考试材料一起送交教学办,再由学院教学办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考试违纪认定单》汇总后统一交给教务处教学科,以便后期进行违纪处理,保证学生违纪处理程序的规范合理化。考完后及时将《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交到学院;全部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将考试情况汇总,填写《考试情况汇总表》并将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

2.考试巡视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成员由校领导和各学院负责人及教务处、学工部共同组成。

3.网上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20246月23日至20247月12日。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在网上录入成绩者,教务处将进行通报批评。因成绩未录入而影响下学期补考的责任人,除按教学事故记入教师本人档案外,再按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工作要求

1.强化质量标准。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学习《课程考核工作规程》(院教[2018]38号),在课程考核、教学材料存档的各环节强化质量标准及要求。

2.抓好命题与质量分析两个关键点。

命题前,各学院要召开命题教师工作会议,要求命题教师严格按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中的“命题要求”作好命题工作,突出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把握好试卷的份量和难度。命题后,要做好命题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各系(教研室)主任要把好初审关。要认真对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中的“命题要求”逐项进行审核并在《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上做好记载,对于不符合命题要求的试卷要求命题教师进行整改直至通过审核。

重视质量分析对于教学质量反馈调控的意义,要按照质量分析的要求实施并审核,对于敷衍应付、过于简单、针对性不强、分析雷同的必须要求教师进行整改直至通过审核。

3.严格监考环节。考试前,各学院要将监考安排准确地通知到每位教师,并召开监考教师会议,强调监考职责与纪律要求,杜绝监考迟到、缺席现象。考前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宣读考场规则,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一视同仁,对违纪苗头要及时制止,对违纪学生要敢于管理,对学生的各种违纪行为应零容忍。学校将组建巡视组检查监考教师职责履行情况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4.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学院要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学生会议,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复习备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要心存侥幸,使考风得到切实改善。要求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带入考场,有带入考场的必须关机后交由监考教师保管。

5.强化考试及存档管理。教学秘书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安排、布置和完成各项工作,督促教师完成出卷、阅卷、成绩报送工作,初步审核各任课教师《成绩登记册》的填写情况,并将纸质的《成绩登记册》进行装订存档。试卷电子版、纸质版,其他考试有关材料均需按要求进行归类存档。

 附件.rar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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