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最终确定18门课程为2024年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现将项目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
每门课程至少开展两轮次实践教学,开展一轮次实践教学即可申请结项,结项后再开展一轮次教学实践推广。
申请项目验收时须完成所列全部教学成果。学校秋季学期末集中组织一次结项,每个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自行申请结项,自立项后项目不得超过2学年研究周期。
实行课程负责人制管理,课程的教学、研究、管理工作均由课程负责人负责,负责人所在学院应加强对立项课程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帮助课程团队制定好改革与研究实施计划,并提供所需的条件。课程改革与研究过程中,教学计划、主要研究人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变化时,必须由课程负责人提出报告,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课程团队主要研究人员调离原单位的,课程负责人及其所在学院要采取措施保证课程研究工作的继续进行,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三、项目建设成果主要形式
(一)更新后的课程教学文件及资源
1.一套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新教学大纲须确立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
2.一套新教案、新讲稿、新课件。根据上述新教学大纲制作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教案、新讲稿、新课件。
(二)改革典型案例及体现改革成效材料
1.提供1-2个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中典型案例的教学设计(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
2.特色示范课堂。每门课程至少提供一堂“特色示范课堂”,提供时长25-40分钟随堂录制课程视频(以U盘形式提供)。
3.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三)教学交流成果
组织开展至少1次公开课活动或项目成果在校内外组织的研讨会等会议上至少进行1次推广交流。
希望各项目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指导思想为引领,充分挖掘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过程中,强化课程教学过程中的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切实推进“思政课程”走向“课程思政”,推进学院“三全育人”新局面的形成。
附件:2024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名单.xlsx
教务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