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合理调配教学资源,现就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通识必修课、专业课开课任务
1.工作内容:
需认真完成《开课任务书》的填写,由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签字盖章,于5月27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科。学院5月20日后可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开课安排管理”中根据开课学期、开课院系、上课院系、上课年级、上课专业、专业方向、课程属性分批次进行“理论开课”“实践开课”生成。(注意:见习、实习均需安排,大类分班需按专业生成。)
2.注意事项:
(1)教学安排做到“四个一致”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做到“教务系统人培课时”“教学计划课时”“教学任务课时”“排课课时”四个课时保持一致。
(2)安排教学任务前需认定任课教师资格
为本科班授课的教师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并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有授课教师,包括双岗双聘教师、行业导师、外聘教师需排进教务系统。
3.开课任务落实流程:
(1)任课教师确定。将教师姓名填写到“授课教师”栏。按照有关要求,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必须为本科生授课。若无专业课和通识必修课教学任务,须开设通识选修课。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实际情况填写《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附件1)。
(2)外聘教师聘用。在本院师资能胜任教学任务情况下不得外聘教师,如确需外聘,须对外聘教师的学历、教学实际能力、教学资历进行严格审查,并报教务处备案,不得聘请在校博士生、研究生担任课程授课教师。做好外聘教师的合同聘用、档案建立及教学档案建设等方面工作。各学院教学办主管可将新聘用教师自行导入系统,请各学院严格管理,外聘教师管理档案将纳入每学期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如需外聘教师授课请填写《外聘教师信息模板》(附件2)并自行录入系统 。
(3)教学周次确定。如“1-17”周、“1-16”周、“单周”、“双周”、“1-8周”等。2024级新生教学周为4-18周,老生教学周为1-18周。
(4)机房使用申请。如需使用机房的请在“备注”栏填写“机房”,请各学院根据《开课任务书》单独筛选出需使用机房的课程,填写《申请使用机房课程清单》(附件3),由教务处审核后在排课时根据情况分配机房和时间段。教务处将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学时分配”的“实验实训”学时安排上机,如实际需求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不相符合,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由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随《开课任务书》及《申请使用机房课程清单》一起送教务处审批,并在“备注”栏注明“特殊申请”。需指定特定机房的院系专业课应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提出申请,在 《开课任务书》及《申请使用机房课程清单》“备注”栏填写具体的机房号。原则上,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优先安排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上机学时。
(5)双语、全外语授课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院教[2010]15号)文件精神,双语、全外语教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使用原版外文教材;
②使用双语(外语和汉语)讲授,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的50%,外语课除外(语言类专业的语言专业课程除外);使用全外语讲授,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的100%,外语课除外(语言类专业的语言专业课程除外);
③教师上课需用外语板书(PPT);
④考试使用外语试卷。
须在《开课任务书》“备注”栏注明“双语”或“全外语”,同时,须填写《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双语/全外语教学申请审批表》(附件4),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并计入年终工作量,未履行手续的一律不予计算工作量。
(6)混合式课程授课要求。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混合式课程管理办法》(院教[2023]19号)文件精神,已立项混合式课程需按照教学管理要求开展混合式教学,学期末进行课程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入年终工作量。
二、落实通识选修课开课任务
1. 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的通识选修课必须是《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列表》(详见附件5)中所列课程,且所开课程与申报教师必须一致。
2.各学院须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列表》中已列出的课程填写《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上课安排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6),通识选修课课程安排表将按照申请汇总情况进行编排,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由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交教学科。
3.请各学院开足线下课(每个教学班选课人数不少于50,特殊课程除外)并结合学院专业学科特点申报开设一定数量的线上课,填写线上课开课汇总表(详见附件7),自建课程请一并填表开课。凡申报下学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请各学院负责落实,确保下学期能如期开课。通识选修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只安排下午和晚上,周四下午不排课,周六、周日不排课。
三、排课
1.排课原则上按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和专业课的顺序进行。
2.排课不允许跨年级合班,原则上合班人数不超过100人。大学外语合班不超过70人;思政课合班不超过100人;高等数学合班不超过80人;计算机基础合班不超过80人。师范类专业不与其他类专业合班,工科类专业不与其他类专业合班,艺术设计类专业不与其他类专业合班。学科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合班。
3.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及新进教师周二下午不排课,新进教师第一学期不排课。
4.周四下午是学生活动及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的时间,不排课。
5.周六、日不排课。
6.原则上每位任课教师每天授课不超过6节,同一个班级同一门课程不可连排授课。
7.每个班级1-2节课需排课。
8.逐步减少单双周排课情况,原单双周排课课程进行连续周次的3节连排。
9.排课期间,各教学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安排配合教务处参与排课,教务处也可将部分课程直接交学院编排。各教学学院所有排课事宜均通过教学秘书与教务处教学科接洽,教务处不接受各教学学院教研室主任及任课老师个人提出的任何与排课相关的要求。
10.凡与以上规则不相符合的排课请在系统操作前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情况说明。课表排定后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再更改上课时间,确需变动的需由开课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交教务处同意后更改。
四、工作日程安排
项目 | 负责部门 | 完成时间 | |
确定开课任务 | 确定开课任务书 | 各教学学院 | 5月27日前 (第13周) |
开课任务书录入 | 通识必修课任务书录入 | 通识必修课开课学院 | 6月2日前 (第14周) |
通识选修课任务书录入 | 教务处 | 6月2日前 (第14周) | |
专业课任务书录入 | 各学院 | 6月2日前 (第14周) | |
正式排课 | 通识必修课排课 | 教务处及相关开课学院 | 6月9日前 (第15周) |
通识选修课排课 | 教务处 | 6月9日前 (第15周) | |
专业课排课 | 各教学学院 | 6月16日前 (第16周) | |
课表定稿 | 6月16日(第16周) | ||
通识选修课选课 | 6月19日—21日 |
附件:附件.rar
教务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