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课程思政建设意识和能力,培育优质课程资源,推动学校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每个学院限报2门,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门课程,项目参与限2项。
(二)所申报课程为我校现行培养方案中的公共课、专业课、实践类课程等(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除外)。
(三)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独立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积累或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
(四)应积极吸纳参与课程教学的教师参与项目研究,鼓励团队建设和授课,鼓励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联合开发建设课程。
二、建设目标
结合本专业课程实际,将思政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深入挖掘课程的思政内涵,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丰富课程思政资源,完善课程配套实践教学,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方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更新后的课程教学文件及资源
1.一套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新教学大纲须确立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
2.一套新教案、新讲稿、新课件。根据上述新教学大纲制作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教案、新讲稿、新课件。
(二)改革典型案例及体现改革成效材料
1.提供1-2个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中典型案例的教学设计(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
2.特色示范课堂。每门课程至少提供一堂“特色示范课堂”,提供时长25-40分钟随堂录制课程视频(以U盘形式提供)。
3.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三)教学交流成果
组织开展至少1次公开课活动或项目成果在校内外组织的研讨会等会议上至少进行1次推广交流。
每门课程至少开展两轮次实践教学,开展一轮次实践教学即可申请结项,结项后再开展一轮次教学实践推广。
申请项目验收时须完成以上所列全部教学成果。学校每学年秋季学期末集中组织一次结项,每个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自行申请结项,自立项后项目不得超过2学年研究周期。
四、申报程序
请各学院于2024年5月10日前提交《“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课程名称,发至36210594@qq.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231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65271836
附件2:申报汇总.docx
教务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