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新开课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27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通识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挖掘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结构合理、满足学生需要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现开展2024-2025学年通识选修课新开设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类别

通识选修课是我校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建构多元化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涵盖大模块,分别为:哲学与社会;生命与伦理;历史与文化;科技与人文;经济与法律;艺术与审美;传播与沟通创新与创业。

 二、申报要求

1.课程符合通识教育理念,具有基础性、通识性。注重知识的融会贯通,能拓宽学生眼界和知识范围,拓展学科视野,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2.为确保课程建设质量及延续性,建议以团队形式申报,如以团队进行申报,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可跨学院联合申报,以负责人所在学院为主体进行申报。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能够持续、稳定开课。

    3.课程名称规范,具有通识选修课特色,课程名称和内容与已有通识选修课相近的课程不重复开设。课程负责人学科专业背景应与其申报的课程一致。各开课单位严格审核课程大纲,避免重复开设课程。

 

4.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库服务的相关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开设。

5.鼓励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按照“一流课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引导学生汲取人类思想文明精华,领悟多元文化和思维方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思想品质与精神境界。

2、课程负责人应为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其他人员开设课程应由相关学院教学主管领导推荐,教务处审核批准。鼓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企业导师、高层次人才领衔课程,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联合建设课程。

3、拟新增通识教育选修课程20门左右。所申报课程须是新增课程,申报课程在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至少应开设1个教学班。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1、教师申报:请教师填写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可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汇总表》申报新开课程,促进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2、单位审核: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和推荐。重点审查课程建设的定位、方向和教学内容等是否符合总体原则,课程编排设计是否符合通识教育理念。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实施要求

1、获批开课的课程应保持稳定开课,原则上五年内每年应至少开课一次。

2、课程教学团队应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教研活动并做好课程的教学研究和宣传推广工作。

3、鼓励课程教师持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申报各类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并积极培育、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

五、课程管理

1、学校将在本科人才培养年度绩效考核中,加大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的考核力度。

2、学校将建立课程评估机制,在教师自评、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的基础上,每学期开展通识教育课程质量评估。对于教学内容与通识教育课程目标不符、教学效果欠佳、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通识教育课程,学校组织重点听课、重点审核,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开课资格。

3、在各级各类教学奖励评选或一流课程申报中,对实施效果好的课程予以优先支持和推荐。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通识选修课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将申报材料纸质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课程教学大纲》《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于4月19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通识选修课汇总表(2023.11).xlsx

教务处

2024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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