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对我校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培育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做好2024年上半年教研项目结项工作,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23〕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清理项目:2018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项项目
2.结项项目: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未结项项目
二、结项要求
1.校级教研项目填写并提交《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以及成果汇总,其成果要求2篇教学研究论文,或者1篇教学研究论文和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获奖、专利、会议论文、合作论文等,需与课题具有相关性)至少1项。所提供教研论文要求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内容既要体现教学研究的基本属性又要与项目研究内容保持一致。
(注: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以下范围:质量工程、省级及以上相关奖励、著作、教材、专业作品、专利、软件、实用成果等,需提交实物或相关证明材料。)
2. 省级教研项目填写并提交《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以及成果汇总,其成果要求至少2篇与课题相关的教研论文(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所提供教研论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内容既要体现教学研究的基本属性又要与项目研究内容保持一致;论文要在首页脚注中注明为本项目资助。省级教研项目结项成果若为外文期刊论文则需提供检索报告。
三、结项说明
1.申请结项的负责人应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及《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做好结项验收工作,并填写《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原则上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须在3年内、校级项目2年内进行结项。未按时完成项目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同级教研项目。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结题诚信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
2.所有在研项目须填写《教学研究工作进度表》(附件3),未按时提交《教学研究工作进度表》或《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视为主动放弃项目研究,教务处将不再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及经费支持。
3.2019年及以前立项项目今年仍不能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需提交情况说明并申请延期结项),做撤项处理,不予以经费支持。
四、材料提交
1.学院于2024年4月20日前提交结项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结项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1)电子材料
以“XX学院2024年上半年教研项目结题”命名的电子版结项材料发送至邮箱2267737841@qq.com,包括:
①《教研项目结项汇总表》、《在研项目汇总表》(附件4);
②电子版结项材料汇总文件、项目进度材料汇总文件。
(2)纸质材料
纸质版材料需在工作时间交至行政楼227室,逾期将不予受理,包括:
①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教研项目结项汇总表》、《在研项目工作进度汇总表》(附件4);
②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结题诚信承诺书》(附件5)。
2.各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材料均需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PDF格式提交电子材料给各学院,电子版结项材料需将《结题报告书》与研究成果(或成果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不超过20M)。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3-教学研究工作进度表.doc
附件4-教学研究项目验收汇总表.xls
附件5-结题诚信承诺书.doc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