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本专科学生结业转毕业、学士学位申请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结业转毕业:在不超过最长在校时间内达到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结业生。
2.2023年第二次学位申请: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中符合第二次学位申请条件学生。
二、办理流程
1. 办理时间:本学期第十四周--第十六周;
2. 申请阶段(12月7日-12月11日):
①结业学生修满毕业学分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结业转毕业申请(附件1)。
②结业半年内,达到毕业条件,同时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补授学位;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在毕业后半年内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补授学位。
③2023届毕业生达到毕业条件,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但符合申请破格授予学位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阶段(12月13日-12月18日):
①毕业资格审核:学院汇总结业转毕业学生名单,审核确认学生的毕业资格,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结业转毕业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表、结业转毕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②学位资格审核:学院汇总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名单,审核确认后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4),并将汇总表、破格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4.学校审核阶段(12月19日-12月21日):学校及教务处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
5.评定阶段(12月22日-12月26日) :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并予以公示。
6.证书制作(12月28日-12月30日):制作毕业、学位证书等;
7.证书发放(1月3日):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附件:附件1-4.rar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结业转毕业申请表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破格申请表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结业转毕业汇总表
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