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结业转毕业和学士学位申请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30

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本专科学生结业转毕业、学士学位申请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结业转毕业:在不超过最长在校时间内达到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结业生。

2.2023年第二次学位申请: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中符合第二次学位申请条件学生。

二、办理流程

1. 办理时间:本学期第十--第十周;

2. 申请阶段(12月7-12月11日):

①结业学生修满毕业学分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结业转毕业申请(附件1)。

②结业半年内,达到毕业条件,同时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补授学位;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在毕业后半年内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补授学位。

③2023届毕业生达到毕业条件,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但符合申请破格授予学位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阶段(12月13-12月18日):

①毕业资格审核:学院汇总结业转毕业学生名单,审核确认学生的毕业资格,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结业转毕业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表、结业转毕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②学位资格审核:学院汇总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名单,审核确认后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4),并将汇总表、破格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4.学校审核阶段(12月19-12月21日):学校及教务处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

5.评定阶段(12月22日-12月26日) :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并予以公示。

6.证书制作(12月28-12月30日):制作毕业、学位证书等;

7.证书发放(1月3日):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附件:附件1-4.rar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结业转毕业申请表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破格申请表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结业转毕业汇总表

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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