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总结我校近年来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为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包括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2个大类。评选范围包括:
1.在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等方面的成果。
2.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等方面的成果。
3.在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成果。
4.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方面的成果。
5.其他教学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须是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达到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改革路径清晰、创新形式具有较大的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2.所申报之成果原则上是已经经过一定时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并确证有一定的成效。对于一些暂时还没有实施,但非常符合时代要求和特别有创意的项目,必须附有详细的实施计划。
3.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一个主要完成人限报一项成果。
5.思政课类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课),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
6.已获得过省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主要完成单位、团队成员、学科专业领域、方案内容、方案实施范围等方面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和取得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鼓励对未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校级获奖项目进行整合。
三、项目立项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拟设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9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拟设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3项;具体获奖数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决定。总体评选过程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申报成果高水平、高质量。
2.第十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此次培育项目中推荐。培育期结束后,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培育项目进行再次评审。未入围此次培育项目库的项目,如确有重大教学成果突破,须经校教学委员会论证,校长办公会通过方可推荐参加推省评选。教务处每年组织专家对培育项目进行1次评估。
3.评选结果纳入发展性目标考核。
四、申报材料提交
1.申报项目经所在部门审核并排序后,由部门统一提交至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请各单位2024年3月29日17:00前,提交(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一份),电子版以“部门名称+汇总表”命名;(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PDF电子版和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以(部门+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90144936@qq.com,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20办公室。
3.本次立项和材料撰写可参照《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附件4)、《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5)。
五、异议处理
各单位须对报送的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参评: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
2.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不齐全;
3.不符合教学成果评选原则与申报条件;
4.成果完成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
5.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不符合时限。
学校评审后,将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材料持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写明通讯地址与电话。
六、其他说明
1.有关重点项目指南详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指南》(附件1)
2.每个教学学院上报不超过3项,其他部门限报1项。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4《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