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教育部对“十四五”新发展阶段,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和制度安排的情况下,结合专业认证要求,为了规范日常教学管理,全面了解我校教学运行情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条例》(鄂二师院行[2018]51号)的要求,定于11 -12月对全校普通本科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本学期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组
组 长:刘永存、邓樱花
副组长:陈荣、肖龙胜、张楠
成 员:校级督导、教务处工作人员
2.学院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
成 员:院级督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
二、检查形式和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内容包括:常规检查、质量工程、特色创新、各项材料存档质量。
(一)常规检查
1.检查形式: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请将检查材料进行装订,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内容
(1)教学材料整理情况: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自查并总结。
制定检查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工作并落实到人,按计划实施检查并进行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2)质量监控情况:召开学生、教师、信息员、督导座谈会。
落实质量监控制度,通过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落实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提高。通过召开多种形式座谈会,多角度听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并解决问题,座谈会有纪要、记录。及时处理收到的教学信息反馈,及时了解和改进教学质量。
(3)听课评课情况:通过听课、评课活动进行详实、有针对性地上课情况反馈。
重点关注新进教师、合同制教师、外聘教师及以往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教师。要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指导作用,群策群力,督促教师整改,切实提高授课质量。学院组织集体听课、同行听课,结合听课情况对授课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材料需要有存档。
(4)教研活动情况:以系(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活动,并进行记录。
用课程改革促进“学习革命”,用“学习革命”推动教育的“质量革命”,教研教改有计划、有落实、有效果,加强教研教改创新研究,将教研教改任务下达到每一位老师,落实到每一个课堂,积极鼓励支持教师开展教研教改课题、项目申报,教研活动有记录。
(二)质量工程
1.检查形式: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请将检查材料进行装订,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意见》完成“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获批“省、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基层教学组织”、获批“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织各类“教师竞赛”情况。
(三)特色创新
1.检查形式: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请将检查材料进行装订,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内容
响应国家、省市、学校方针政策,结合本学院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等方面特色活动情况;教师投入教学、教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优秀教师教学创新案例、优秀毕业生案例建设情况;学科资源、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情况。
(四)考试、论文、见习、实习存档材料质量检查
1.检查形式:检查组进行分散学院检查,请将检查材料进行整理。
2.检查内容
学院自查2022—2023学年度课程考试存档材料;2023届毕业生的论文、实习存档材料。检查组将在12月份深入学院进行检查。
(1)笔试考试课程的存档资料是否规范。
(2)考查课程,无纸化考试课程的存档资料是否规范。
(3)论文、见习、实习存档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存档是否规范。
3.检查要求
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并做好整改工作,资料缺失应完善资料,并将问题反馈给相关负责教师。
三、相关要求
1.制定检查方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教学检查要求,制定检查方案,确保工作实效。
2.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各学院要深入课堂和学生一线,了解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和学风情况。
3.进行分析总结。各学院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讨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
教务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