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学位评审小组审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批,同意授予杨英婕等4378名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主修学士学位,徐子悦等42名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李若彤等245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将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1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27-52104883 地点:行政楼216办公室。
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