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审小组审查,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批,同意授予黄易菲等107名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主修学士学位,李怡金等4名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辅修学士学位,授予龚彬等215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将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8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7943532,联系人:邱老师,地点:行政楼216室。
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1.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拟授予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