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9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月14日(周六)举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目的是对大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
12月14日上午 9:00—11:20英语四级
12月14日下午 15:00—17:25英语六级
具体考试时间、考场位置信息、座位号和注意事项均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流程
(一)打印时间:2019年12月3日 9:00起
(二)网址:
(三)依次选择或填写:省份“湖北省”、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 输入自己的正确信息后,下载ZIP文件(文件名称含考生姓名)解压缩到本地,打开PDF文件(需PDF阅读文件支持)进行打印。
注:黑白打印即可,不需学校盖章。
三、考试准备特别提醒
(一)打印准考证后注意核对信息,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试时间、考场位置信息和注意事项,妥善保存准考证;12月14日考试前,可重复在线自主打印准考证。请注意保存下载文件,以备查成绩使用。
(二)正式考试时,请各位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入场,三证缺一不可。身份证遗失的考生,请于12月14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开具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学生证遗失的考生,请于12月14日前到教务处学籍科开具在籍证明或者到图书馆一楼自助打印在籍证明。
(三)考生务必根据学校要求自备配有耳机的调频调幅收音机参加考试,并调试好频率和音量。考前请检查收音机的收音质量和电池电量状况,以免影响本人听力考试。听力通过校园调频广播(FM-87.0MHz)播出。学校将于12月11-13日开放听力试音,请留意试音时间,按照准考证上提示考场信息到达相应教室进行试音并在考前再次检查自己的播放设备。
(四)考试入场时间为:四级8:45,六级14:45,入场15分钟后(即四级9:00,六级15:00)禁止入场。请考生注意不要迟到,考试中途不得离开本考场。
四、考试过程注意事项
(一)英语四级听力时间为25分钟,英语六级听力时间为30分钟;听力播放时间:四级9:40开始至10:05结束、六级15:40开始至16:10结束,听力只播放一遍。
(二)四六级笔试考试采用“多题多卷”模式实施考试。“多题多卷”指在同一考场内采用内容不同的试题组成的多套试卷实施考试。多套试卷之间的难度差异对考生成绩产生的影响将通过试卷之间的等值计算来处理,因此考生的成绩不会因其所答试卷的难度差异而受影响。
采用“多题多卷”模式后,考生在正式开始作答前,除按以往要求正确填写(涂)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上的准考证号、姓名等信息外,还须将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至答题卡1左上角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正确填写试题册背面的准考证号和姓名。正确粘贴条形码和信息填涂是顺利考试的前提,为帮助大家规范填涂试题册与答题卡,开考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试题册正面“敬告考生”有关内容。
(三)考试材料有试题册、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三个部分,四级9:00(六级15:00)监考员会将试题册、答题卡1及答题卡2一并发放至考生,但各部分材料启封及回收时间必须严格遵照考场指令。考试材料填涂完毕后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至桌子左上角,不得提前翻阅或改变试卷位置,否则按违规处理。
(四)考试结束时间为:四级11:20,六级17:25。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切勿将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考试期间,考生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
五、诚信守纪相关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下列行为是绝对禁止的:
1.代考或请人代考;
2.在答案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3.抄袭他人答卷;
4.传递答案或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5.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6.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7.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考试材料或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8.购买所谓“考试答案”,并相互抄袭答案,或被国家考试中心认定为试卷雷同及特殊答案的。
(二)考试违纪、舞弊会产生严重后果
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维护考生利益,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中明确规定:“对于违规考生,如果是在校生由他人代考、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包括手机、无线耳麦、对讲设备等)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成绩、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甚至开除学籍处分;对于团伙作弊、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明确将“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和“代考替考”列为犯罪行为。考试违规的后果,对违反考场纪律及舞弊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部(第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同学们,诚信比成绩更重要!诚信是立身之本,是道德底线。只有踏踏实实,刻苦学习获得的成绩,才是对你青春与汗水的嘉奖。请广大考生一是要按照考试大纲要求,认真复习,精心准备,自觉接受考试的检验;克服侥幸、投机和冒险的心理,避免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严格自律、拒绝作弊。
CET笔试是和高考同一级别的国家级考试,其保密级别是“绝密”。“绝密”的资料不可能得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谓“CET试题、考前答案”和作弊设备、提供代考服务,目的是欺诈、骗取考生钱财。个别考生心存侥幸,上当受骗,既蒙受了经济损失,又影响了正常的备考,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再次提醒考生:请各位考生恪守承诺,遵守考纪,诚实应考,坚决杜绝作弊行为,切勿因小失大。
同时,我们也希望同学们能帮助学校端正考风考纪,无论是考前还是考试过程中,发现你周围有同学购买“考题”、“答案”或其他违规作弊企图、行为或现象,可以直接向学校教务处、纪委(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62432740、87943919。我们保证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