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05

教学学院: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鄂二师院行发[2017]20号)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2017]75号文件规定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度学期课程补考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1.本学期补考考试于910日-927日进行。

2.每位学生在一个考试时间段内只能考试一门课程。通识必修课考试课程及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考试地点由各学院按教务处分配的借用教室进行安排。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将最终的考试安排电子版于927日前上交教务处教学科,以便进行年终核算。

3.专业课程的补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考试形式同上学期补考方式。请各学院于927日前完成专业课程的补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课程类别

性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段

通识必修课

补考

9月12

(第二周周四)

12:50-14:50

15:10-17:10
18:00-20:00

专业课

补考

910日—927

9:00-11:00
12:50-14:50
15:10-17:10
18:00-20:00

各学院务必于927日前完成通识必修课专业课补考考试的成绩报送。

4. 在安排专业课程补考时,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与通识必修课程进行搭配,尽量保证教室使用的合理化。

5.学期期末考试中违纪学生不得参加此次通识必修课程、专业课程补考

6.教务处负责通识必修课程试卷的印制,专业课程试卷印制同期末试卷一样,各学院自行与学校指定厂家联系。

请各学院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补考,所有与考试无关的书籍、资料、通讯工具一律不允许带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必须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教务处在整个补考期间随机进行巡视。如有违纪舞弊现象将按《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教务处将违纪学生进行全校通报。请各学院务必将补考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相关考生,组织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做好2018-2019学年学期课程补考工作。

  

 附件: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通识必修课课程补考安排及补考学生名单参考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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