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鄂二师院行发[2017]20号)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2017]75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课程补考及2019届毕业生课程重修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本学期补考及重修考试于3月6日-3月22日进行。
2.每位学生在一个考试时间段内只能考试一门课程。通识必修课考试课程及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考试地点由各学院按教务处分配的借用教室进行安排。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将最终的考试安排电子版于3月21日前上交教务处教学科,以便进行年终核算。
3.专业课程的补考和重修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考试形式同上学期的补考方式。请各学院于3月22日前完成专业课程的补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课程类别 | 性质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段 |
通识必修课 | 补考 | 3月14日 (第三周周四) | 12:50-14:50 |
重修考试 | 3月21日 (第四周周四) | 9:00-11:00 | |
专业课 | 补考/重修考试 | 3月6日—3月22日 | 9:00-11:00 |
各学院务必于3月29日前完成通识必修课、专业课补考和重修考试的成绩报送。
4. 在安排专业课程补考时,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与通识必修课程进行搭配,尽量保证教室使用的合理化。
5.2019届毕业生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需填写《重修考试申请单》,且按要求完成重修课程内容,方能参加考试。
6.上学期期末考试中违纪学生不得参加此次通识必修课程、专业课程补考。
7.教务处负责通识必修课程试卷的印制,专业课程试卷印制同期末试卷一样,各学院自行与学校指定厂家联系。
8.2018级《计算机基础及应用》第二次考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补考,所有与考试无关的书籍、资料、通讯工具一律不允许带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必须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教务处在整个补考期间随机进行巡视。如有违纪舞弊现象将按《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教务处将违纪学生进行全校通报。请各学院务必将补考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相关考生,组织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做好2018-2019学年上学期课程补考工作。
附件: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通识必修课补考及2019届毕业生重修考试课程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