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8]26号
各学院:
在2017级学生《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及应用第三次考试过程中,袁佳路等12名同学无视考试规则,出现交换座位,替人考试、请人代考、替人考试、手机作弊的违纪现象,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规则》的规定,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院教[2012]63号《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袁佳路等12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具体见附表)。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严肃的考试环境,促进我校的学风、考风建设。
附表:2017级学生计算机基础第三次考试学生违纪及处理情况一览表.xlsx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