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将2017-2018学年下学期课程补考工作通知如下:
1. 本学期补考于9月10-27日进行。
2.其中通识必修课的补考时间为9月13日、20日、27日(开学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的星期四),每位学生在一个考试时间段内只能补考一门课程。补考课程及补考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考试地点由各学院按教务处分配的借用教室进行安排。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将最终的补考安排电子版于9月12日前上交教务处教学科,以便进行年终核算。同时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通识必修课补考成绩的报送。
3.专业课程的补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补考形式同上学期补考方式。请各学院于9月21日前完成专业课程的补考。考试时间段为:上午9:00-11:00、中午12:50-14:50、下午15:10-17:10、晚上18:00-20:00。各学院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专业课补考成绩报送。
4. 在安排专业课程补考时,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与通识必修课程进行搭配,尽量保证教室使用的合理化。
5.上学期期末考试中违纪学生不得参加此次通识必修课程、专业课程补考。
6.教务处负责通识必修课程试卷的印制,专业课程试卷印制同期末试卷一样,各学院自行与学校指定厂家联系。
请各学院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补考,所有与考试无关的书籍、资料、通讯工具一律不允许带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必须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教务处在整个补考期间随机进行巡视。如有违纪舞弊现象将按《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教务处将违纪学生进行全校通报。请各学院务必将补考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相关考生,组织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做好2017-2018学年下学期课程补考工作。

教务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