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钦少,男,湖北荆门人,2016年在湖北参加高考,高考总成绩为理科495分,同年被河北地质大学录取到工程造价本科专业学习。2017年学生提出因自身患有慢性支气管炎和慢性胃炎,不能适应北方气候条件,且导致身体严重不适,申请转入我校2017级材料与科学工程本科专业学习。
根据教育部41号令转学相关规定,教务处对左钦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果如下:
1. 其2016年高考成绩495分高于我校2016年材料科学与工程最低录取分数485分。
2.确属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且入学已满一学期以上。
3. 所读专业不属于定向就业招生录取专业。
4.学生已到学校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同意接收。
根据上述情况,教务处拟同意其转学申请,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2017年6月30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接收左钦少转入我校2017级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学习。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20日-9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
联系电话:027-87943532
教务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