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6]37号
各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现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及征订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教材管理相关规定选用教材,努力提高选优率,推荐选用国家规划教材、经典教材和“马工程教材”(“马工程教材”名单见附件6、7)。
2.教材征订应与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内容保持一致,并适合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3.除通识必修课(公共课)由开课单位统一征订教材外,其他各学院所需教材由上课学院征订,包括本院专业课程由他院开课的课程教材。开课学院需向上课学院提供准确的教材名称及相关信息。
4. 教材征订单应按教务处制定的教材征订单格式填写完整,内容见附件1、附件2。填写时,各学院需确认学生及教师用书的准确征订数量。
5.所有课程必须使用近5年出版的新教材,若未达到此标准,则需打申请报告说明所有未使用近5年出版教材的确切原因,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征订。各学院选用优秀教材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并请各学院务必在《教材征订单》中的“优秀教材种类”栏目中注明所选用的优秀教材种类,如有“校内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请在该栏目下注明×××教师是主编、副主编还是参编。
6.教师若选用自编、参编教材,须是已通过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教材。
7.专业选修课不再征订教材,教师须向学生推荐3-5本教材作为参考,推荐教材由专业负责人及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备案。(表格见附件5)
8. 教材征订单中课程先后顺序须与大学综合教务>培养方案>统计报表>教学安排表中所列课程顺序保持一致,所开设课程不需征订教材的也须注明,以免发生漏订情况。格式见附件3。
9.各学院所征订的教材如为上下册或多册书籍,应在填写教材征订单前与以往教材征订单进行仔细核对,以免发生漏订和反复征订的情况。
10. 教材征订单的教材名称(全书名)、作者、出版社和书号一定要相符,征订教材的专业一定要写全称,不要写简称。
11.各学院准确填写完教材征订单后交A4打印稿(装订方法:按2013、2014、2015、2016年级顺序,本科专业一本,专科专业一本,专业按专业代号顺序排列;左侧装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至教务处教研科228室。专业必修课和通识必修课教材征订单需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负责人审核表需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教材征订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逾期不报,教材中心将不再负责征订。
联系人:李茜
联系电话:6552194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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