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暨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01


 

院教[2016]35号 

各单位:

为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顺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并在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范围和重点

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办学模式的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申报项目要针对当前我国及湖北省特别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者主要是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工作人员。

2.申报省级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参与过项目研究(限第123完成人),其他人员可申报校级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牵头申报多个项目。

3.项目研究团队要能胜任本项目研究工作,参研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含主持人)。

4.已有校级或省级在研项目且尚未完成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的同级教研项目。

5.各学院推荐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外国语学院和体育学院可另外申请大学英语或大学体育专项项目2项,请各学院严格按限额推荐,超报不予受理。

6.申报人统一按《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项目申报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不再另行填写申报书。

三、申报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

1.项目组下载《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将申请书提交各学院初审。

2.各学院组织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在“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如果项目组主要成员涉及多个单位,则应由主要成员所在单位会签,以保证人员落实到位。单位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能,若本单位申请的多个项目可以合并进行研究,则应做好主持人的协调工作合并申报。

3.各申报项目由所在学院集中后,由学院填写《2016年校级暨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向教务处提交纸质《汇总表》和各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本各一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6623788@qq.com

四、项目评审与公布

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16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届时确定申报省级教研项目的需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申报省级教研项目但未通过的可作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立项。

教学研究工作是实施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也是考核专业建设、学院教学管理教研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望各学院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积极宣传,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教研项目的申报和学院初评工作,并加强对立项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17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7943523。本通知《申请书》等附件不下发纸质材料,可登陆网站“教务在线<教学研究<教学研究”下载。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附件3. 2016年校级暨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5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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