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9


院教 [2016]24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参与科研训练,现启动2016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安排

项目分为教师科研学生参与制与学生单独立项制两类。重点项目将重点培育、推荐申报省级科研项目等。

(一)教师科研学生参与制

1.主要内容:

1)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立项的前期准备、开题报告、项目检查和项目结题等工作;

2)学生协助或者独立完成科研工作中的部分内容(如查阅资料、社会调查、翻译资料、实验室工作、数据分析等工作);

3)通过参与科研工作,学生独立完成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开发的软件或系统、仪器装置、撰写调研报告、电子刊物等,其中调查报告和电子刊物仅限文科专业。)。

2.申报程序:

1根据各学院科研活动的实际,由各学院组织和公布该院实验室和课题组可接收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项目(各学院推选项目为12个,超过2个的学院按所填项目排名先后顺序取前两项立项)和接收学生人数(一个项目可接收24名学生参与);并填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引导目录》(见附件1),于520日前交电子稿由教务处汇总。

2)根据学校公布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引导目录》,学生自愿申请,并填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学生申请表》(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审核报该教师所在学院批准,于520日前汇总填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批准目录》(参与制),电子稿交由教务处备案(见附件3)。

3)指导教师记录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内容、过程和时间,并且归入学院教学档案(见附件4)。

(二)学生单独立项制

1.申请对象:

全校本科2013级、2014级学生和专科2015级学生

2.基本要求:

学生自拟科研课题申请立项,必须由所在学院的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发挥好引导作用,对于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执行的各个环节,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应有具体明确的工作思路。在实施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过程中,要求学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制定方案、设计或实验、分析总结,不断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通过单独立项科研工作,学生独立完成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开发的软件或系统、仪器装置、撰写调研报告、电子刊物等,其中:调查报告和电子刊物仅限文科专业。)

4.申报程序: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学生自拟科研课题)(见附件5)。各学院审核后统一汇总,于520日前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学生自拟科研课题)(纸质稿和电子稿)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单独立项申报目录》(单独立项)(见附件6)电子稿一并交由教务处。

2)学生单独立项的指导教师记录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内容、过程和时间,并且归入学院教学档案,格式同见附件4

 

二、评审

6月初进行立项答辩,教务处将聘请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团,对申报作品统一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最终评审结果在“教务在线”上公布。

三、结项时间

2017519。对逾期未结题而又未经教务处批准延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立项人下一年的立项资格。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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