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5]76号
各学院:
为使我校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提前做准备,按要求征订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需使用的教材。征订具体要求如下:
1.教材征订应与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内容保持一致,并适合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2.除通识必修课(公共课)由开课单位统一征订教材外,其他各学院所需教材由上课学院征订,包括本院专业课程由他院开课的课程教材。开课学院需向上课学院提供准确的教材名称及相关信息。
3. 教材征订单应按教务处制定的教材征订单格式填写完整,内容见附件1、附件2。填写时,各学院需确认学生及教师用书的准确征订数量。
4.理工类、财经政法类专业必须使用近5年出版的新教材,若未达到此标准,则需打申请报告说明所有未使用近5年出版教材的确切原因,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征订。各学院选用优秀教材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并请各学院务必在《教材征订单》中的“优秀教材种类”栏目中注明所选用的优秀教材种类,如有“校内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请在该栏目下注明×××教师是主编、副主编还是参编。
5. 教材征订单中课程先后顺序须与大学综合教务>培养方案>统计报表>教学安排表中所列课程顺序保持一致,所开设课程不需征订教材的也须注明,以免发生漏订情况。格式见附件3。
6.各学院所征订的教材如为上下册或多册书籍,应在填写教材征订单前与以往教材征订单进行仔细核对,以免发生漏订和反复征订的情况。
7. 教材征订单的教材名称(全书名)、作者、出版社和书号一定要相符,征订教材的专业一定要写全称,不要写简称。
8.各学院准确填写完教材征订单后交A4打印稿(装订方法:按2012、2013、2014、2015年级顺序,本科专业一本,专科专业一本,专业按专业代号顺序排列;左侧装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至教务处教研科219室。专业课和通识必修课教材征订单需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负责人审核表需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教材征订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逾期不报,教材中心将不再负责征订。(本通知相关附件不下发纸质材料,可登陆网站“教务在线<教学研究<教材建设”下载。)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单学院负责人审核表
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专业课教材征订单
附件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专业课教材征订单样表
附件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必修课教材征订单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5年12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