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0


                                                 

                                                          院教[2015]19

 

各教学学院:

我校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已近尾声,为了加强实习管理,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将对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及评优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总结与自评

1.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召开实习总结会议。总结交流实习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尤其要深入讨论、总结实习工作改革的新思路和新成果。

2.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及指导教师实习工作总结和实习单位意见、建议撰写好本学院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书面总结。书面总结内容应包括各专业各实习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实习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实施方面的基本情况,实习基地建设情况,实习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及对今后改进实习工作的思路和建议等。

3.各学院要在实习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开展自评,查阅各专业的实习材料(包括实习实施计划、实习大纲、教师工作日志、学生实习手册、成绩评定和鉴定、实习总结等),做好检查情况记载;严格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实习工作评价方案》相关质量等级标准对各专业整体实习情况进行自评(优秀率控制在10%以内)。

二、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及归档

1.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批阅学生实习工作记录、学生实习报告书、学生实习总结,并根据实习单位实习成绩鉴定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建议:实习单位鉴定占70%,学生实习报告、总结及平时表现等占30%。学生实习内容不实的,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2. 实习成绩评定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优秀( ≥ 90 分),良好( ≥70 分、< 90   ),及格( ≥60 分、< 70 分),不及格(< 60 分 )。凡是无故不进行实习或不交学生实习手册者,成绩以不及格记,不能获得实习学分。

3. 实习工作结束后,负责实习工作的老师要及时收集、整理学生的实习成绩并归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实习成绩网上录入工作,同时将实习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定于201551115日开启教务管理网上成绩录入系统,515下午4点关闭系统。

三、实习评优

1. 评选比例

各学院在做好实习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按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10% 评选推荐2014-2015学年度优秀实习生,凡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2.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学生实习细则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态度认真、谦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习安排,尊重指导教师,无任何违纪行为发生。

2)实习期间,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刻苦钻研,虚心好学,各项实习成绩优秀。

3)谦虚谨慎,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能起到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

4)实习工作总结全面具体,有一定质量;个人实习材料齐备且质量较高。

5)上学年各科成绩没有补考记录。

3.评选程序

优秀实习生以实习小组学生互评提名为基础,广泛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经学院评议推荐,填写《优秀实习生推荐表》、《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报教务处考试实践科汇总后,提交学校审定。

四、实习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各学院实习结束后将有关实习工作的原始材料进行分类建档,要及时完成全部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1. 各学院归档材料包括: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实施计划、实习动员会议记录、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实习检查工作记录、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实习总结材料、实习总结会议记录、实习评优工作材料和与实习工作相关的其他文档、影像资料等。

2. 各学院需上交存档的材料

1学院实习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实习(实训)实施计划》、《2014-2015学年实习实训基地使用情况统计表》、《2014-2015学年实习实训教学人员情况表》、《实习工作检查情况记载表》、实习评优等材料(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本于518前交教务处考试实践科。

2)分专业、层次的《实习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自评情况表及自评报告于65日前交教务处考试实践科。

(相关表格请在实践教学工作群内下载)。

 

 

                                       教务处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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